“整個‘五一’假期都不在泉州,卻收到了車輛違法信息。”昨日,市民何先生向泉州晚報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他遇到的糟心事。“五一”4天假期,何先生開車回了寧德老家,但他卻收到了自己的車輛假期在惠安某路段不按道行駛的違法信息。
何先生心生納悶,懷疑車被套牌了,于是向泉州市交警支隊反映了情況。交警調取的監控顯示,他的車輛和違法車輛的品牌相同,但是車型等外觀有明顯區別,套牌車有天窗,何先生的車卻沒有。查實情況后,交警已經撤銷套牌車輛在泉州的違法行為并通報相關轄區查處。
交警部門提醒,如果市民發現自己的車牌被套牌,盡快到交警部門報案,如發現不是自己車輛的違法,可以向交管部門提起申訴。根據規定,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的,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號牌的都將記12分。《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還規定,除了“套牌車”外,涉及偽造、變造或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等使用假牌假證的違法行為,其處罰標準都是對當事人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并扣車。(記者魏婧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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