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關于推進落實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為基層減負的通知
各縣(市、區)黨委,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黨工委,市委各部、委、辦、局,市直各單位黨組(黨委):
為確保全市“基層減負年”工作取得實效,在嚴格貫徹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為基層減負的通知》、《中共福建省委辦公廳關于解決形式主義突出問題切實為基層減負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十二屆市委常委會第139次會議精神基礎上,結合泉州實際,提出以下要求。
1.加強統籌管理。嚴格按照《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行文規則要求,除市委辦、市政府辦外,其他部門和單位不得向下級黨委、政府發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級黨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2.減少“陪會”現象。全市性會議盡量采取電視電話會、網絡視頻會等形式召開,分會場不必參照主會場規格一一對應。市級視頻會議原則上只開到縣級,確需鄉鎮(街道)參加的,必須嚴控鄉鎮(街道)參會對象,一般不得要求縣級及以下參會對象到市主會場參會。
3.嚴禁提格開會。嚴控50人以上的全市性會議。屬各部門職權范圍內能解決的,由部門自行協商解決,能在小規模會商、現場辦公、日常工作協商解決的不再以會議形式進行。市直部門召開的工作協調會、推進會等不得要求縣級領導參加,只可召集縣級對應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確需縣級領導參加的,必須按程序報市委、市政府審批同意后,以市委辦、市政府辦名義下發通知。
4.提高督查質效。倡導日常走訪掌握基層工作實情,減少年底扎堆突擊督查檢查。提倡運用大數據、移動辦公、信息發布等技術手段,實現日常工作自然留痕、結果自動生成、可回溯可核查,杜絕形式化的人為“留痕”,堅決糾正隨意要求基層填表報數等機械式做法。
5.加強計劃管理和審批報備。嚴格執行《泉州市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和審批報備制度,各督查檢查考核事項牽頭部門要梳理壓縮相關項目指標,確保指標只減不增。除上級有明確要求的工作外,不得簡單將領導一般性批示、開會發文、成立領導機構、增加人員編制、機構牌子和制度上墻、安裝政務APP、關注微信公眾號等作為考核內容或加分標準。
6.落實基層權責清單制度。結合機構改革,編制鄉鎮(街道)權責清單,理順縣(市、區)與鄉鎮服務管理權限。縣級職能部門不得隨意將工作任務轉移給鄉鎮,不得隨意抽調下級機關工作人員。落實《福建省村、社區工作準入制度(試行)》,屬縣(市、區)、鄉鎮(街道)職責范圍內的事項,不得轉嫁給村(社區)。
7.提升網格化管理水平。推進網格化管理責任整合、資源整合和力量整合,加強鄉鎮(街道)、村(社區)兩級綜治、環保、城管、食品藥品等領域網格化管理的相互銜接、有機融合、資源共享,提高網格化管理的綜合效率。
8.進一步規范報刊征訂。除黨報黨刊外,各部門一律不得向縣(市、區)、鄉鎮(街道)或村(社區)分配、下達報刊、圖書和音像制品等的征訂任務。逐步加大主要黨報黨刊向村(社區)免費贈閱力度。
為加強“基層減負年”工作保障,市級建立專項工作機制,按照“四個一”措施抓落實:一是一張清單管控。省上減負措施原則上由市直相應部門牽頭負責,連同我市相關工作要求,形成一張管控清單,各牽頭單位、責任單位嚴格對照清單研究細化工作措施,組織實施、督促落實。二是一套機制保障。市級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專項工作機制在市委統一領導下,由市委辦公室牽頭,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等部門作為成員單位。專項機制辦公室設在市委督查室,統籌協調推進工作落實。三是一個口子監督。市紀委監委負責日常監督工作,制定《泉州市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工作實施方案》,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進行排查和集中整治,在市級媒體上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典型問題,及時總結推廣干實事、作風好的先進典型。同時,將減負工作列入市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通過巡察監督夯實各級各部門開展減負工作的政治責任、主體責任。四是一條渠道受理反映問題。基層反映減負問題可向12345平臺、市專項機制辦公室(電話:0595-28383456,傳真:0595-28384567)投訴舉報,市專項機制辦公室負責收集、匯總、核查,督促整改,定期通報有關情況。
各縣(市、區)、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在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減負工作精神和部署要求時,要根據各地實際,采取有效舉措,確保“基層減負年”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中共泉州市委辦公室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