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業主找他們買建材,找他們搬運,這伙橫行在豐澤區北峰某小區的“沙霸搬霸”再也不能霸道了,5月13日,黃某泉等5人均被判處刑罰,其中被告人莊某標時任小區物業經理。
“沙霸搬霸”得到應有的懲罰
豐澤法院一審查明,2015年1月份以來,黃某強、吳某藝(均另案處理)共同出資在豐澤區北峰街道某小區壟斷經營水泥、沙子、垃圾搬運、拆墻、倒板等建材、裝修業務,其中黃某強占50%股份,吳某藝占50%股份并將其中20%的股份分給被告人殷某輝。
爾后,黃某強、吳某藝糾集了被告人黃某泉、殷某輝、江某東、林某愿、莊某標等人,結成強迫交易的惡勢力犯罪集團。黃某泉、殷某輝與黃某強、吳某藝均系首要分子,江某東、林某愿、莊某標系一般人員。
時任該小區物業經理的莊某標利用負責管理小區物業的職責,為黃某強、吳某藝等人在該小區壟斷裝修經營提供便利,并威脅、刁難欲自行裝修的業主,指使小區保安不讓業主將建材運進小區。
黃某泉、殷某輝、江某東、林某愿、莊某標在黃某強、吳某藝的糾集、指使下,在該小區共同實施強迫交易的犯罪行為,致使該小區眾多業主不得不向該惡勢力犯罪組織購買建筑材料,及被迫接受垃圾搬運、拆墻及倒板等服務,嚴重破壞了該小區正常的裝修秩序,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
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殷某輝、黃某泉、江某東、莊某標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至三年九個月不等刑罰,并處罰金。被告人林某愿犯強迫交易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記者黃墩良 通訊員王東飄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