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通知,從6月1日起至9月30日,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實行夏令時。
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2019年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夏令工作時間的通知》精神,我市將從6月1日起至9月30日,實行夏令時工作時間。
實行夏令時工作時間之后,全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時間安排調整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同時,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時30分鐘,開展政治或業務學習。中心市區窗口服務單位按原定試行錯時上下班工作制的規定實施。
省部屬駐泉單位可參照我市市直機關工作時間作出安排。(記者 蔡紫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