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切塊下達2019年市級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啟動年度項目申報評選工作。
今年,市財政局、市海洋與漁業局完善制定《泉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規定》,進一步加強資金管理、優化獎補程序,采用因素法、項目法兩種方式進行分配資金,并下放縣級管理權限,簡化企業辦事流程。
因素法分配資金項目,由縣級海洋經濟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受理項目申報,并研究確定扶持項目和補助方案。重點扶持方向包括遠洋漁業項目、生產建設項目、漁港經濟區項目、企業海洋技術中心、實驗室項目等。
市級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同時支持泉州轄區內高校建設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醫藥及制品等海洋新興產業中試生產線。對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的海洋旅游與景觀工程、海洋防災減災等海洋經濟項目,符合條件的項目可根據項目法資金申報流程予以申報,高校項目可直接向市海洋與漁業局、市財政局申報。
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扶持近兩年內實施(且當年可完工)或獲得相應資格的項目,我市符合條件的單位可根據《泉州市海洋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規定》要求,向市、縣海洋經濟管理部門和財政局提交申報材料。(通訊員張志祥 記者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