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11歲的南安女孩小花(化名)得知,南安市人民法院已支持由生母撫養她的請求,從此她再也不用擔心被繼母毒打了。
5月20日前后,網上流傳一條信息稱,南安市溪美鎮山村11歲、讀小學四年級的小女孩小花長期遭繼母毒打,孩子被打得不敢跟人交流,怕被人發現身上到處是傷痕,成天低頭走路不敢看人,連夏天也穿兩件衣服。
網傳信息引起廣泛關注。記者采訪了解到,從三年級開始,老師就發現小花不愛說話,上課總是犯困,作業完成情況也不好,問她也不說原因。更讓老師憂心的是,小花脖子、臉上、手上總是出現傷痕。每次詢問,小花都說是自己弄傷的,不讓老師仔細查看。班主任聯系小花父親和繼母了解情況,得到的回復是小花自己摔傷或是被弟弟抓傷的。今年5月20日,生母到學校看望小花,發現小花露在衣服外的手臂上有傷痕。生母馬上聯系班主任一起到學校醫務處查看孩子的情況。在生母和班主任安撫下,小花才同意掀起衣服,只見小花背上、手上、腳上,遍布著大大小小的傷痕,新傷舊傷疊在一起,觸目驚心。
憤怒的生母立即報警,溪美派出所接警迅速趕到學校調查,并為小花鑒定傷情,傳喚小花父親洪某和繼母王某。
據悉,小花父母早年離異。父親洪某后來娶了繼母王某,并生了一個男孩。小花10歲時爺爺去世,從那時起她經常被繼母打,還要做家務到晚上11點。
事件披露后,南安市婦聯、團委、教育局、溪美街道辦事處以及崎峰社區等單位部門紛紛介入。南安市婦聯協同教育局將小花遷至靠近生母的學校上學,泉州濱海醫院幫小花免費檢查身體、治療傷勢。有關部門還請來心理輔導志愿者為小花提供專業心理干預。
目前,在生母鄭女士的細心照料下,小花身上的傷口已基本愈合,精神狀態也恢復得不錯,常和媽媽分享學校里的開心事。
在南安市婦聯的建議下,鄭女士向南安市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奪回小花的撫養權。9日,法院形成調解書上,小花撫養權改歸鄭女士。此外,在多方努力下,小花的戶口已落戶到鄭女士的居住地。小花的繼母因涉嫌虐待兒童被警方刑拘,并已提請檢方批捕。(記者黃耿煌 陳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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