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安市區普蓮小區的業主撥打泉州晚報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小區業委會未經廣大業主同意,將原物業管理中心等公共用房、場地出租給他人開幼兒園。目前,幼兒園已開始招生,將于9月正式上課。不過,業主咨詢了教育、工商、消防等部門后得知,該幼兒園相關證件尚未辦理。
新修訂的《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于今年1月1日施行,內文對業委會的權利和職責等作出了詳細規定。業主質疑:業委會有何權力,能“擅作主張”代表業主行使權利?連日來,記者對此事進行了核實采訪。
小區物業管理中心改建為幼兒園教學樓
業主:幼兒園建在小區 多數人并不知情
17日下午,記者來到普蓮小區,正在建設的幼兒園就在小區大門口不遠處,這幢兩層的建筑,外立面已被刷成白色,建筑外側還有一片約1000平方米的空地,被一圈白色的圍墻圍著。
在小區門口,記者見到了業主郭阿姨,她說:“幼兒園那里原本是物業管理中心和老年人活動中心,還有個洗手間。現在被租出去,老人也沒地方活動了。”
業主黃先生告訴記者,小區業委會未依法向南安市住建局和柳城街道辦事處備案。此前,業委會只在小區微信群里發了一份空白合同,業委會和幼兒園投資方簽的合同沒有出示,具體細節業主不知情,甚至連部分業委會成員也不了解。“曾通知我去開會,但我沒去。”業委會的一名陳姓副主任說,合同細節他也不清楚。
小區物業管理中心舊貌
業委會:幼兒園主動找上門 未走招投標程序
業主說的是事實嗎?普蓮小區業委會主任王海平介紹,幼兒園建筑共兩層950平方米左右,空地1000平方米左右,按一年10萬元出租。他承認,確實沒有召開業主大會,只是在業主微信群發了通知,后來通知樓棟代表來開會,20多位樓棟代表來了10多位。
對業主稱業委會未備案的質疑,他回應,這屆業委會是2015年換屆的,換屆后沒備案成功是因為住建部門說參加的人數不符合要求,就按臨時機構來管理。
“出租給幼兒園也未走招投標程序,是幼兒園主動找過來的。”他說,此前因南安二幼學位緊張,政府曾考慮在小區內建二幼分園。政府決定另行重新建設后,投資方找到業委會,表示想在小區內辦幼兒園,業委會也就未另行招投標,直接與投資方商議。“現小區由業委會聘人員管理,而沒交物業費的人太多了。出租物業管理中心,主要是想盤活資產,增加小區收益,改善小區環境,”他表示,已提出重新改選組建業委會,審議這幾年的賬目,聘請正規物業公司管理小區。
幼兒園:跟業委會簽了合同 手續將依法辦理
雖遭到質疑,目前這家幼兒園仍在招生。“我們是3月28日和普蓮小區業委會簽的合同,4月份施工。”昨日下午,記者聯系到幼兒園投資方負責人黃先生,他表示,合同上有業委會蓋章和業委會主任的簽字,至于是否征得業主同意,那是業委會的事情。
記者查詢得知,籌設民辦教育需要滿足一定的辦學條件,其中包含基本用房、戶外活動場所及必需的教學和生活設施。黃先生表示,已向相關部門申請,“該辦的手續我們一定嚴格按要求辦理”。
部門:出租小區公共區域 要由廣大業主決定
針對業主對小區業委會行為合法性的質疑,記者采訪了南安市住建局。工作人員介紹,《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明文規定,業主大會決定改建、重建建筑物以及附屬設施設備的,應當經專有部分占建筑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占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業委會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業主委員會章程,依法維護業主合法權益,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決議。也就是說,小區公共部位的改建、出租等涉及業主公共利益的決策,必須召開業主大會由廣大業主決定。他還表示,普蓮小區業委會并未向住建部門備案。該小區業主如果想成立新一屆業委會,可先組織十人以上業主向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
隨后,記者咨詢了南安市教育局、自然資源局、消防救援大隊,得到的回復均是該幼兒園尚未辦理相關手續。記者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福建),也未查到該幼兒園的營業執照信息。南安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接到群眾投訴稱普蓮小區內一幼兒園存在違建現象,他們到現場核查并下發了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通知書,幼兒園方已自行拆除保安亭,也停止了對圍墻的施工。(記者 黃耿煌 陳靈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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