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泉州各級各部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嚴肅認真對待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力以赴做好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信訪舉報件辦理工作。同時,嚴格禁止“一律關停”“先停再說”的“一刀切”敷衍應對做法,堅決避免緊急停工停業停產等簡單粗暴行為。
截至25日,我市已累計收到中央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的信訪舉報件191件,所有舉報件均已及時轉交相關縣(市、區)或市直部門辦理。
現場核查責令拆除生產設備
據群眾反映,南安市洪梅鎮新聯村曾建民石材廠、曾兩發石材廠、曾仁安石材廠、曾青龍石材廠等4家石材廠,未取得營業執照和環評手續,4家石材廠仍在生產。
接到轉辦信訪舉報件后,7月18日,南安市立即組織洪梅鎮政府、工信局、生態環境局聯合前往調查核實。經現場核查,4家石材加工廠均屬于“散亂污”企業,現場檢查時均已停產,其中,曾建民、曾兩發、曾仁安等3家石材加工廠三相電表均已拆除,未發現生產跡象;曾青龍石材加工廠已自行停產多年,廠區雜草叢生,未發現生產跡象。
南安市責令4家石材加工廠于2019年7月25日前自行拆除生產設備,防止“散亂污”企業死灰復燃。
迅速反應處理企業排污信訪件
據群眾反映,永春縣坑仔口鎮西坪村宏美紙業污水處理沉淀池沉淀物直排,廢塑料露天堆放,夜間生產廢氣污染。
接到轉辦信訪舉報件后,7月22日,永春縣立即組織生態環境局、坑仔口鎮政府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核查。到達現場后,工作人員立即對該公司的污水處理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勘察,未發現有污水處理沉淀物直排的痕跡。但發現該公司的破碎工序產生的紙渣(廢塑料)部分堆放在車間,部分堆放在生產車間對面舊鍋爐房旁邊的空地上及廠區道路上,臨時堆場采用塑料薄膜進行遮蓋,“三防”措施不夠完善,雨天易產生淋溶水。
針對該問題,執法人員依法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往舊鍋爐旁邊的空地和廠區道路上堆放廢塑料渣,并于7月25日前將露天堆放的紙渣及廢塑料渣進行清理。同時,環境監測人員對該公司外排廢氣進行監測取證,待監測結果出來后再進行下一步處理。(記者許雅玲 通訊員周靜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