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泉州市文明委印發《關于加強非公企業精神文明創建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通過放寬非公企業創建市級文明單位的申報條件和申報時限,簡化考評內容,鼓勵支持非公企業積極參與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意見》明確,在申報條件上,單獨或聯合建立黨組織的非公企業,具備獲評(曾獲評)縣級及以上文明單位榮譽稱號或獲得泉州市本級、省直部門及以上表彰的非公企業,可在創建屆期內、總評之前提出申請,作為新一屆市級文明單位新報對象。在申報時限上,非公企業申報市級文明單位時間可由原來的屆期第一年放寬至第三年總評前。在簡化考評內容方面,從企業實際出發,著力突出誠信建設、企業文化、員工素質提升、履行社會責任等方面內容的考核,注重創建效果,減少臺賬資料要求。
據悉,泉州市現有企業26.5萬家,其中非公企業26.22萬家,在泉州市國民經濟中占據“十分天下有其九”的重要地位,是稅收的主要來源、勞動就業的主要場所和外來人口的聚集點,也是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的主陣地。
“抓住非公企業精神文明創建總載體,讓更多非公企業的企業主和員工都成為文明城市創建的參與者、維護者、監督者,共同建設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諧宜居的文明城市。”泉州市委文明辦副主任呂寶貝說。(本網記者 王嬌榕 通訊員 陳亞菊)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安溪鐵觀音春茶進入采制黃金期2025-04-29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