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為充分調動人民群眾參與“掃黃打非”的積極性,嚴厲打擊涉及“掃黃打非”有關非法活動,有效凈化出版物市場和網絡文化空間,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全國“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泉州“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市財政局、市新聞出版局、市版權局等部門聯合制定下發關于貫徹落實“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的實施細則。
市“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當前“掃黃打非”的形勢、任務發生巨大變化,其舉報獎勵制度也要與時俱進。落細落實全國“掃黃打非”舉報獎勵辦法,有利于充分調動群眾參與“掃黃打非”工作的積極性,有助于打擊涉“黃”涉“非”活動的違法犯罪分子,進一步推動“掃黃打非”工作深入開展。
舉報方式:對舉報人員以書面、來訪、電話、電子郵件、互聯網、手機APP終端或者其他形式,舉報涉及“掃黃打非”有關非法活動的,經查證屬實并依法作出處理后,將按規定對舉報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獎勵范圍:規定“掃黃打非”舉報獎勵范圍的16種情形,涵蓋網上網下危險意識形態安全、文化安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新聞出版行業秩序的各類涉“黃”涉“非”問題。同時,明確符合舉報獎勵的條件,以及不屬于舉報獎勵范圍的情形。
獎勵標準:規定舉報有功人員獎勵標準的11種情況,提高了相關獎勵標準。如對舉報非法出版活動的,最高獎勵可達60萬元;對舉報涉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危害社會公德的網絡信息和網絡應用的,最高獎勵可達5萬元。
獎金發放:規定按照屬地管轄和誰受理誰發放的原則,對舉報有功人員的獎勵金由受理舉報的“掃黃打非”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發放。
舉報電話:12345、12318。(記者陳淑華 實習生李靚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