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著自己上班騎行方便,男子張某動了歪心思,將一部共享單車的車鎖鋸掉,換上自己的鎖,成了私人座駕。天網恢恢,昨天張某被警方抓獲,并受到拘留的處罰。
張某從車上卸下的車鎖
昨天早上10點多,哈啰單車的工作人員在日常巡查中,通過定位發現一部共享單車存在異常,系統顯示車在鯉城區常泰街道興霞路。工作人員循跡來到一民房門口,但并未見到車。于是通過車輛響鈴,發現鈴聲是從屋內傳出的。由于房門緊鎖,工作人員對最后騎行的用戶相關信息進行電話核實。
該用戶姓張,今年38歲。“信息確認后,我們判定他私藏車輛,就在門口等他回來。”哈啰單車的工作人員謝先生告訴記者,張某到了住所后,他們跟著進去,在屋內沒有看到車,卻看到一把車鎖。對于為何車鎖會出現在屋內,張某表示不知道,并拒絕配合詢問。
最后,哈啰單車的工作人員報警。民警到達現場,根據現場相關證據進行一番詢問后,張某承認車鎖為他所破壞。隨后,張某帶著民警和哈啰單車工作人員前往附近一工地尋回對應的車輛,此時,這車已加了私鎖。
張某稱,他在該工地上班,這部共享單車他騎行了很多次,為了方便上下班就將共享單車的鎖弄掉,換上自己的鎖。
男子將加了私鎖的共享單車放在他上班的工地上
謝先生告訴記者,其實他們通過查看用戶哈啰APP訂單記錄,發現該車進行了虛假報障,車輛已關鎖結束扣費。這部車最后一次正常使用的時間是7月9日,之后就被張某變成私有了。
目前,張某因涉嫌盜竊已被拘留,還需賠償破壞車鎖的相關損失50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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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車砸車 共享單車屢遭破壞
2017年3月,早報報道了發生在泉州的一起鋸鎖私占共享單車的案例,涉事男子被泉州洛江萬安派出所民警抓獲。最后男子因涉嫌盜竊被警方處以拘留7日。據稱,這是泉州共享單車第一案。
采訪中記者獲悉,不管是泉州的“小黃人”還是入駐泉州的共享單車,鋸斷車鎖或加私鎖將車占為己有,將車丟進河溝里等事件在泉州也發生多起。2017年2月7日凌晨,晉江市公安局接到報警稱,一男子在陳埭鎮桂林村用石頭砸公共自行車站點。民警趕到現場時嫌疑男子已經逃離,公共自行車站點的中控機屏幕、擋風玻璃都被砸壞,損失8000余元。最后,涉事男子熊某被警方抓獲并因涉嫌尋釁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
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張傳江律師表示,砸車鎖將車輛占為己有的行為已經涉嫌盜竊,雖說單輛車的價格可能夠不上犯罪標準,但也是要受到治安處罰的。(記者陳小芬/文 哈啰單車饒小姐/供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