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泉州市住建局獲悉,為整治住房租賃中介機構亂象,糾正和查處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違規收費、惡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脅恐嚇承租人等問題,取締“黑中介”,整頓和規范住房租賃市場秩序,保護住房租賃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市住建局會同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泉州銀保監分局、泉州網信辦等聯合發文,至年底分四階段進行專項整治工作。
本次專項整治的對象為從事住房租賃居間業務和托管業務的房地產中介機構、從事住房租賃經營業務的住房租賃企業。
整治內容
發布虛假房源信息,隱瞞影響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誘騙群眾租房。
對當事人隱瞞真實的住房租賃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經紀服務的房屋,賺取住房出租差價。
實施價格串通、囤積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漲價信息、收取未明碼標價的費用等價格違法行為。
違規開展租金消費貸款業務,包括違規提供租金消費貸款等金融產品和服務。
通過中介機構成交的住房租賃交易合同,未按規定備案。
沒有取得營業執照;沒有備案證明;采取威脅、恐嚇等暴力手段驅逐承租人,惡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證金或預訂金。
房地產經紀機構變“居間”為“代理”,交易過程侵占、挪用房地產交易資金。
為不符合交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D級危房、違法建筑等房屋提供中介服務。
整治工作將分為四個階段進行:10月25日前,對外接受公眾舉報和監督。10月31日前,鼓勵自查自糾,完善租賃企業備案信息并對外公布。11月25日前,各地相關部門將對照整治內容,對租房租賃企業,隨機抽取不低于10%的中級機構進行聯合現場檢查、合同抽查,建立“黑名單”制度,公開曝光一批違法違規房地產中介機構和住房租賃企業,堅決取締一批黑中介。12月31日前,各地相關部門將針對本次專項治理工作進行總結分析,研究相關管理制度,進一步規范全市住房租賃市場。(記者李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