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因忘記報送年報,泉州2.45萬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泉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企業,想要從名單移除有四種方式,忘了交年報的企業可得趕緊報送了。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大多是忘交年報
截至11月26日,全市新增被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有2.76萬戶,其中,未在6月30日前報送年報的有2.45萬戶;通過登記住所或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2977戶;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110戶;未按規定公示有關企業信息的27戶。
據介紹,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是指市場監管部門將有經營異常情形的企業列入經營異常名錄,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提醒其履行相關義務的制度。
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會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原因有四種,包括未依照規定期限公示年度報告;未按規定公示有關企業信息;公示企業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
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上會被特別標注,并向社會公示。企業經營異常名錄是一項信用約束制度,是通過影響企業名譽或相關行為而發揮約束、督促作用。
一方面,利用社會化監督,由社會判斷企業的信用狀況,選擇是否與企業開展交易,如銀行等金融機構會將企業是否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作為融資授信的重要參考因素,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作為審慎審查對象,在融資授信方面從嚴審核。另一方面,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采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工作中,也會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從異常名錄移除 可先查看“攻略”
企業如何從經營異常名錄移除?記者專門采訪了市場監管局相關業務人員。
未及時年報的,企業應先到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補報年度報告。未按規定公示有關企業信息,應登錄網站錄入、公示相關信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應先更正公示信息。
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的,如果企業已經搬離原注冊登記場所的,應先到注冊登記窗口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企業未搬離的,由企業證明所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
企業在糾正異常情形后,應到所屬轄區市場監管所申請移出,在按要求提交材料并經過審核后,市場監管部門就會將企業從經營異常名錄中移出。
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也通過部門網站以及“泉州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發布了《泉州市市場監管局企業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辦事指南》,企業可以查詢該指南,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提交的申請材料等詳細信息。(記者 李菁 通訊員 吳聲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