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生態環境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城管局聯合印發《泉州市地下水污染防治實施方案》,提出按照“分區管理、分類防控”的工作思路,選擇典型區域先行先試,從“強基礎、建體系、控風險、保安全”著手,加快地下水環境監管基礎能力建設,加強地下水污染源頭防治和風險管控,保障地下水環境安全。
《方案》明確了近中遠期地下水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標。到2020年,初步建立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全市地下水國考點位質量極差比例控制在14.3%左右;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初步監控,初步遏制地下水污染趨勢。到2025年,建立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典型地下水污染源得到有效監控,有效遏制地下水污染趨勢。到2035年,實現全市地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生態系統功能基本恢復。
圍繞主要目標,《方案》突出地下水污染防治“一保、二建、三協同、四落實”。一保,即確保地下水型飲用水源環境安全;二建,即建立地下水污染防治管理體系與地下水環境監測體系;三協同,即協同地表水與地下水、土壤與地下水、區域與場地污染防治;四落實,即落實《水十條》確定的四項重點任務,開展調查評估、防滲改造、修復試點、封井回填工作。
根據要求,泉州將開展地下水型水源地風險源排查,規范化建設城鎮集中式地下水型飲用水源。以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噸以上的農村地下水型水源地為重點,強化農村地下水型飲用水源保護。同時,構建全市地下水環境監測信息平臺,增強地下水環境監測能力。地下水污染防治目標納入縣級黨政領導生態環境目標責任書,實施目標管理,加強督促考核,強化問責,推進如期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各項工作任務。(記者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