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豐澤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線指揮部通告,近兩周內從湖北等重點地區返鄉、返校、返崗等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應主動向所在社區報告健康狀況,違者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2日,豐澤區一名有湖北出行史的居民因不履行社區登記義務,被公安部門教育訓誡。
據了解,豐澤街道源淮社區居民陳某于上月底從湖北省咸寧市自駕車返回泉州。回泉后,陳某未按規定到社區登記疫情高發地區出行史。在源淮社區民警、街道、社區網格工作人員及物業工作人員此前多次排摸訪查時,陳某均謊稱一直待在泉州從未去過湖北。
為避免因工作疏忽造成漏管,豐澤區委政法委發揮統籌協調職能,街道、社區、物業公司充分發動群眾提供線索,豐澤公安分局主動進行協查,掌握了陳某近日到過疫情高發地區的事實。事實面前,陳某才不得不承認其確曾去過湖北,同意配合居家隔離。
鑒于陳某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有關規定,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大量不必要的人力、時間消耗,以及可能產生的疫情擴散,2月1日,豐澤派出所民警、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再次來到陳某家中,對陳某的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并由豐澤派出所向陳某開出此次疫情發生以來豐澤區第一張訓誡書,對其 “不執行政府發布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決定”的行為予以教育訓誡。(記者廖培煌 通訊員林心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