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打電話、發微信、看新聞……開車時,你有這些危險的駕駛行為嗎?近日,泉州市交警支隊曝光了中心市區開車接打手機交通違法行為較為嚴重的9個路口,并對涉事駕駛員處以罰款50元、扣2分的處罰。
據了解,近期,泉州交警部門持續開展整治,利用現場查處、監控抓拍等形式,嚴查開車接打手機的交通違法行為。此次曝光中,城北路與新華路路口、豐澤街與圣湖路路口、津淮街與田安路路口、江濱路與坪山路路口、城東街與安吉路路口、寶洲街與田安路路口、湖心街與刺桐路路口、307省道與新華路路口、體育街與安吉路路口等9個路口,駕駛員開車接打手機現象較為嚴重。
記者看到,在交警發布的監控抓拍照片中,不少駕駛員單手握方向盤,眼睛的視線全部落在手機上,更有甚者直接放開方向盤,兩手忙著玩手機。其中,在城北路與新華路路口,一輛白色小轎車的司機單手握方向盤,身體往手機方向傾斜,而車輛已經壓線,駕駛員渾然不知。
交警介紹,司機低頭看手機的瞬間,車輛實際上處于無人駕駛狀態。有實驗表明,假如一輛車車速達到60公里/小時,司機低頭看手機3秒,相當于盲開50米,一旦遇到緊急情況,剎車至少需20米。而且,如果碰到突發狀況,要經過大腦思維判斷,從大腦判斷到動作做出來,需要一到兩秒的時間。另外,從油門換到剎車之后,由于慣性作用,無法立刻踩死,車還會滑行一段距離。正常情況下,司機能夠提前預判,及時剎車避開障礙物,而開車打手機容易分心,無法及時預判路況,且司機一只手握方向盤,很容易造成車輛偏離。據統計,開車時看手機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3倍,開車時打電話發生事故概率是普通駕駛的2.8倍。
交警提醒: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機動車駕駛員行駛途中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行為的,可處以警告或50元罰款,并扣2分。如果在開車途中遇有來電,不妨讓坐在車上的人接聽。如果遇到非接聽不可的緊急電話,一定要先找一個允許停車的地點,停好車后再接聽電話。 (記者黃楓 通訊員趙美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