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南京10歲女孩在戶外玩耍時,墜入3米深的無蓋窨井里,幸被救起;3月23日,蕪湖9歲女孩一腳踩到半虛掩的污水井蓋,命懸一線;2019年11月9日,武漢9歲男童落入無蓋窨井,被急流沖走;2018年4月4日晚,浙江杭州一懷孕7個多月的孕婦掉進一窨井,送醫后搶救無效死亡……近年來,各地因窨井蓋缺失、破損而導致的傷人事件頻發。
窨井雖小,民生事大。日前,針對涉窨井蓋相關事故,“兩高一部”聯合發布了《關于辦理涉窨井蓋相關刑事案件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強調明確“入刑”責任,以法網兜住人們“腳下的安全”。一個小小的窨井蓋反映了管理者的責任心,也考驗著城市的精細管理能力。在泉州,相關部門對于井蓋的管理也下了不少功夫,如今涉“窨井蓋”行為入刑,相信在多方合力下,井蓋亂象將進一步減少。
短時強降雨來臨前,相關部門會組織人員打開傳統的舊式井蓋,容易造成人跌落的隱患。
“治井”歷程
舊疾: “婆家”多隱患也多
2011年10月10日,泉州北峰街道普賢路56歲居民老郭,6點多騎自行車出去買早餐,隨后失蹤。當天上午,他被發現墜死在一口長約1.5米、寬約1米的無蓋窨井里。該事件暴露出市區井蓋“婆家”多、隱患多,管理混亂的問題。當時記者曾走訪調查,發現路面井蓋問題頗多,有的破損,有的丟失,有的凸起或凹陷,種種“陷阱”給路人行走帶來不便,埋下安全隱患。
記者獲悉,當時中心市區窨井多達十幾萬個,僅業主單位就有11個,如果窨井蓋被盜還涉及公安部門。由于管線長、窨井多、分布廣泛,管理難度很大。
新型井蓋(畫圈處)既牢固又有利于排水,相比之下,舊式的井蓋在雨水天氣時要打開排水,容易出現隱患。
破局:誰家的孩子誰來管
路面“張嘴”的窨井讓人防不勝防,本報當年持續關注,探討關于窨井的公共安全話題。市領導作出批示,要求有關部門對井蓋安全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對井蓋缺失問題進行全面整改,并明確管理體制。2011年10月14日,市政府召開全面部署窨井安全管理工作專題協調會,責成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市電業局、市廣電中心、市公路局、市排水管理中心、自來水公司、地下管網投資建設公司、電信公司、移動公司、聯通公司、燃氣公司等單位,以及鯉城、豐澤、洛江、泉州開發區等各轄區,對井蓋進行排查、整改。各級各相關部門立即行動起來,各業主單位統計出148107個窨井,查出市區各類井蓋隱患共計1197處。
當時有關部門曾表示為難:泉州市區內大小窨井有十幾萬個,分屬部門也十分復雜,維護、修補在全國都是個大難題。盡管如此,泉州市沒有放棄管好井蓋的努力。泉州市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井蓋設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全市井蓋的維護按其權屬負責管理,并要求井蓋設施權屬單位建立井蓋設施巡查制度,其中井蓋缺失,負責單位應在3小時內完成補缺。窨井的“婆家”若沒有及時發現并補上,或被市民舉報,將面臨最高2萬元的罰款。考評中心將每月匯總各業主單位的井蓋丟失、破損數量和整改率,并通過媒體公示,形成常態化考評機制。泉州市公安局則在全市范圍內對涉偷盜井蓋行為開展全面清查整頓。
常態:一井蓋一編號智慧管理
2013年3月22日,21歲的姑娘楊麗君在長沙被一個無蓋窨井吞噬,窨井安全再次引發關注。經過1年多的整改,泉州各井蓋權屬單位仍有“踢皮球”現象,對防護措施等意見也無法統一。對此,泉州重啟和升級窨井安全管理機制,并由一名副市長掛帥,主抓這項工作。
發現井蓋破了,或存在其他問題,卻不知道是誰家的“孩子”,舉報無門。對此,市政府明確要讓每一個井蓋都有責任部門管理,并進一步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及時整改的常態長效管理機制。2013年4月,市市政公用事業局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區井蓋設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當月28日前進行全市井蓋設施普查、建檔造冊、標示標志。中心市區“數字化城管”也正式試運行,23萬個有了“身份證”的井蓋都納入監管范圍。作為2013年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市區3萬個雨污水井蓋,都安裝上防墜網。
從行動效果看,2013年4月至2014年4月,中心市區共發現井蓋缺失和破損1523個,相比前一年同期的4000多個,破損缺失率明顯下降。此次行動,除從管線責任單位加強井蓋管理外,還廣泛發動市民舉報,每處給予20元的獎勵。為督促井蓋整改,2014年4月份起將井蓋的整改落實情況納入城區評分體系中。
由此,泉州市區數字化城管模式成了城市管理的好幫手,在全市范圍內也逐步推廣開來。
相關部門為中心市區的雨水、污水井裝上防墜網(資料圖片)
探索:技術創新轉向提效能
2016年9月,由泉州市政府正式印發《泉州市城市管理提升行動方案》,提出實施城市精細化管理。2017年7月,市區東湖街安裝的78個智能污水井蓋及3個基站完成驗收。這些井蓋已實現實時監控,一旦出現丟失、移位、變形或者頂托,會立即發出報警信息。巡查人員第一時間接收并處理,不僅提高效率,還能確保井蓋、車輛、行人的安全。這也是泉州對智能井蓋的首次嘗試。
去年10月,在市區南北大道鐵路橋下、301海西汽配城等路段,新安裝上了一種與眾不同的雨水井蓋,外形呈渦輪狀。這是泉州市城市管理局首次引進使用的渦輪式新型立體球墨鑄鐵井蓋。據市政工作人員介紹,這種新型井蓋材質升級,不僅承載力大,車輛能夠安全通過,而且渦輪式簡潔美觀,能保持路面完整,結構比傳統井蓋更勝一籌。這種井蓋使用反扣固定,防止彈跳,也能最大限度減少人為打開井蓋造成人跌落的安全隱患。據悉,今年市政部門已推廣到九一街、津淮街、寶洲街等7個易積水路段,安裝新型井蓋24套,今后將逐步推廣覆蓋。
精細化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建立標準化管理體系是城市精細化管理的基礎。2019年9月,由泉州市城市管理局編制的《泉州市城市管理精細化標準》出臺,這是泉州市首部精細化標準。《標準》借鑒先進經驗,立足分類施治,包括城市道路管理、城市橋梁管理、燃氣行業管理、內溝河管理、雨污水管理、環境衛生管理等18項具體標準,涵蓋了城市管理各個業務領域。其中,在城市井蓋方面,規定缺失、嚴重破損的,除應進行預處理外,其中缺失的在24小時內補齊,破損的在3天內更換完畢;井框破損或井蓋沉降需要整套更換的,應在3天內整改完畢。
在泉州中心市區齊云路,多處井蓋與路面形成落差,存在隱患。
現狀難題
個別反復破損 “聯合井”整改慢
從多頭無序管理,到如今的精細化、智慧化管理,經過多年努力,泉州基本構建道路井蓋缺損的“巡查—發現—處置”的快速處置機制,井蓋缺損處置問題基本解決。不過,這是否就代表泉州井蓋管理已經不存在問題?記者通過走訪以及近些年來市民、網友的反映發現,井蓋問題雖然已經不突出,但仍有一些問題需要引起各部門及市民重視。
記者從市考評中心了解到,該中心從2011年9月份起啟動井蓋設施缺失及破損專項考評,考評主要依托微博、微信平臺及114舉報熱線群眾舉報,會同市市政工程管理處與市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進行巡查和回訪工作。截至今年4月,已發布122期,發現井蓋缺失和破損14230個,整改率100%。
“總體來看,近年來問題井蓋的數量有所下降,整改率有較大提升,‘一升一降’勢頭向好。”該中心井蓋考評相關工作人員陳先生介紹,總體向好的同時卻不能掉以輕心。以4月份為例,新發現的47個缺失或破損井蓋設施中,鯉城區區屬單位養護的占11個,多數集中在老城區的背街小巷和設施較陳舊的社區,如金山設區、水門社區等。豐澤區占10個,個別缺失井蓋的窨井深達3米以上,且未安裝防墜網,如普賢路北渠橋邊的井蓋、潯美工業區的井蓋。洛江區占6個,不少是“老面孔”,如新南路、陽光北路的部分井蓋,長期反復破損。幾家市直單位出現的問題井蓋數量均在1—5個,但市自來水公司和市電業公司有較多窨井在機動車路面上,且時常被車輛輾壞存在安全隱患。
根據考評中心分析,目前存在幾個主要問題。首先,聯合井整改效率低。以通信為主的管線單位部分井蓋聯合使用,由于窨井涉及合用,需要各通信單位都到現場核實,再按商定的順序輪流維修,未能及時整改。另有個別聯合井存在各家通信單位僅維修自家部分井蓋,造成一個窨井整改兩次,導致聯合井的問題井蓋整改效率低。其次,整改質量不達標,存在“回潮”現象。個別地段的井蓋設施存在多次反復整改現象,整改質量達不到養護管理標準。此外,復合型樹脂井蓋易沉陷及質脆破損安全隱患較大。再次,施工不規范,后遺癥多。責任單位對問題井蓋整改時,因井蓋周邊水泥未干,用石頭、廢棄井蓋或渣土作為警示標識,且過后未及時清理;檢修后未能恢復原狀,個別責任單位在維修管線后,為“方便”下次維修,檢修后未能恢復原狀,造成路面井蓋翹起或未蓋好,存在安全隱患且容易被不法分子偷盜。
“個別市民安全意識不足,考評時發現一些群眾安全意識薄弱,為了一己私利人為制造隱患。”該負責人還表示,一些井蓋標識張冠李戴,容易產生“推諉”扯皮現象,導致整改較慢。
泉州通過數字化城管建立窨井管理的常態機制
各方觀點
用法治封住“吞人之井”
近些年,因窨井蓋“缺失”而造成的悲劇屢有發生。有媒體報道顯示,僅山東近3年內,就發生了72起井蓋傷人事件,共造成15名孩子傷亡。但事件背后那些盜竊、破壞窨井蓋的罪犯被追究的刑事責任少之又少。較低的犯罪成本使得一些犯罪嫌疑人罔顧法律制裁。國內不少法律專家認為,此次《意見》充分參考了此類行為的社會危害性,對維護群眾“腳底下的安全”,推動窨井蓋問題的綜合治理產生積極的作用。
“治理涉‘窨井蓋’的案子有據可依了。”福建聯合信實律師事務所律師吳培育表示,隨著《意見》的出臺,“偷井蓋”和“管理不好井蓋”都不再是小事一樁。他特別注意到,最高檢還公布5件涉窨井蓋犯罪典型案例,回應當前辦理涉窨井蓋相關案件難題,指導司法機關準確認定涉窨井蓋相關刑事犯罪。《意見》規定了盜竊、破壞窨井蓋類犯罪的法律適用原則。
福建華達律師事務所陳小勇認為,今后“偷個井蓋”可能會面臨極刑,將極大地提高了此類犯罪成本,對偷竊、破壞井蓋的行為直接形成強烈震懾。
根據《意見》,盜竊、破壞正在使用中的社會機動車通行道路上的窨井蓋等多種涉及窨井蓋偷盜、破壞的行為,將依照具體情形,可能被追究破壞交通設施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及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也就是說,盜竊、破壞正在使用中的窨井蓋,不再只是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小事”,而是將追究刑事責任。公安部門有關人士表示,這是一種懲處力度上的升格,彰顯了刑法對于保障和維護社會“腳底下安全”的兜底力量。
倒逼部門管理責任落實
最高檢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萬春表示,窨井“吃人”問題,一方面是由于窨井蓋遭盜竊、破壞,另一方面也與窨井蓋管理部門疏于管理、怠于履職有重要關系。但長期以來,司法機關更多地打擊盜竊、破壞窨井蓋等普通刑事犯罪,對窨井蓋管理人員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打擊不力。為此,《意見》給相關管理者敲響警鐘,從負責采購、施工、驗收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到行使行政管理職權以及負有管理職責的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該意見明確了失職瀆職的法律責任,明確堅決打擊相關職務犯罪。不少窨井蓋管養單位工作人員也意識到“吞人”窨井的管理責任重大,將盡可能做到未雨綢繆、見微知著,切實擔負起井蓋的維修管護責任。
從泉州考評部門總結分析的井蓋管理問題可以看到,依然存在個別“權責不明”及“踢皮球”的情況。市民林先生就表示,打擊相關犯罪,特別明確管理人員的職務責任,有利于倒逼職能部門的管理責任落實,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對此,考評中心相關負責人建議,各道路管理部門各自成立井蓋搶修隊伍,向社會公布24小時報修專線電話,完善巡查和應急機制;同時建立井蓋統一標識,借鑒泉州燃氣公司和排水管理中心做法,在井蓋旁邊鑲嵌管線專用標識,對井蓋進行統一編號;最后要真正落實屬地管理原則,誰管養道路誰負責,對本部門所管養道路范圍內的“無主”井蓋設施問題及時落實整改措施。
再好的措施也要落實在行動上。不少市民表示,小小窨井蓋,折射出社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對于這一城市管理中的頑疾,司法機關要嚴格執法,斬斷盜竊與破壞窨井蓋的黑手;同時,也期待城市管理者把保障市民安全放在第一位,針對窨井蓋問題推出更多精細化、系統化的治理措施,把危險的漏洞堵死。(記者 張曉明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