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市住建局的消息,為大力弘揚傳統建筑工匠精神,加強傳統建造技術的傳承發展,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共同舉辦首屆“泉州市傳統建筑名匠”評選活動。評選工作已于日前啟動,申報材料接收期限截止到2020年7月3日。
據悉,泉州市傳統建筑名匠認定每兩年評一次,每次認定名匠不超過10名。評選范圍包括四大類:一是建筑營造修繕類,即歷史建筑、傳統建筑的營造和修繕,包括大木作、小木作、磚瓦作、石作、土作等工種;二是建筑裝飾工藝類,包括木雕、石雕、磚雕、嵌瓷雕(剪粘)、灰塑、彩繪、大漆及鎏金等工種;三是建筑環境園藝類,包括古道、古橋、疊山理水、園藝等工種;四是建筑材料工具類,包括燒磚燒瓦、造窯,金屬構件鑄造、特殊工具制作等工種。
根據申報條件要求,泉州市傳統建筑名匠應具有職業道德和社會責任感,遵紀守法,熱愛傳統建筑建造工作;掌握精湛的傳統建筑建造技術,實踐經驗豐富、成績卓著,為同一建造技術流派的帶頭人,具有廣泛的社會認可度;積極培養接班人,為傳統建造技術傳承作出貢獻,在行業中享有盛譽或在解決傳統建筑建造技術難題方面有重要突破和成果;從事我市傳統建筑建造和修繕工作15年以上。其中,完成的項目獲得過地市級以上獎勵或表彰者優先。
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受理泉州市傳統建筑名匠認定申報: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近5年內作為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完成的項目發生過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并受到行政處罰的;申報時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或者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
申報人需向所在地縣(市、區)住建部門提交申請和相關申報材料,并對本人所填報信息的準確性負責。經所在地縣(市、區)住建部門會同文旅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推薦后,市住建局將會同市文旅局組建專家評審組進行評選,泉州市傳統建筑名匠名單將在市住建局網上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向社會公布。(記者謝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