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6月16日訊(閩南網(wǎng)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黃嘉澤)泉州鯉城公安分局追逃專班于今年5月12日赴云南普洱、西雙版納等地開展偵查工作,然后連續(xù)作戰(zhàn),先后在緬甸和老撾抓獲福建省公安廳黑惡目標逃犯出某強和徐某培。
跨越3000多公里的路程,歷時1個多月不懈努力。6月13日晚8時許,從云南飛來的航班降落晉江機場,2名涉黑惡逃犯被鯉城民警押解下機。昨晚,鯉城公安披露案件詳情。
兩名逃犯被押解回泉
兩名逃犯被押解回泉
“沙霸”骨干潛逃緬甸 一年多后被抓獲
2018年6月8日,鯉城公安分局成功摧毀了以吳某還為首的涉黑犯罪團伙,該案是鯉城區(qū)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偵破的第一起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件。同年12月27日,鯉城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其中“黑老大”吳某還一審數(shù)罪并罰,被判二十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五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余34名被告人一審也被判處八個月至十八年不等刑期,并處罰金。
2016年至2017年期間,鯉城公安分局接連搗毀了金色外灘小區(qū)、鼎盛大觀小區(qū)、新天城市廣場的4個“沙霸”“搬霸”團伙,在調(diào)查中,“黑老大”吳某還浮出水面。為利所誘,吳某還于2015年多次組織、針對“江西幫”的聚眾斗毆事件,糾集數(shù)十人到金色外灘工地,無故用磚頭打砸工地工人,用鐵棍、鐵鍬隨意打砸停放在該處的十幾輛汽車。為了“經(jīng)營”奪來的地盤,吳某還指使手下出某強等人,對裝修的業(yè)主實施恐嚇、威脅,甚至毆打,指揮物業(yè)人員撬門,強行進入業(yè)主家中,使用電鉆、大錘敲砸水泥板,強迫業(yè)主購買他們的水泥、沙、磚等材料,并強迫業(yè)主雇他們搬運、打墻,從中獲取暴利。
對摸排到的該涉黑團伙線索,鯉城公安分局領(lǐng)導高度重視,立即成立專案組進行偵查,經(jīng)過大量調(diào)查取證,終于摸清了該涉黑團伙的組織架構(gòu)。該團伙以吳某還為組織、領(lǐng)導者,以骨干黃某紅、吳某偉等16人為積極參加者,以吳某霖等人為一般參加人員,是一個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在鯉城浮橋街道、金龍街道一帶,有組織地多次實施尋釁滋事、強迫交易及聚眾斗毆、開設賭場、非法侵入住宅、非法持有槍支等犯罪活動。
2018年6月,鯉城公安分局成功摧毀了盤踞在鯉城區(qū)的以吳某還為首的該涉黑犯罪團伙。案發(fā)后,該涉黑犯罪團伙骨干成員,今年30歲的出某強在逃緬甸,鯉城公安分局將其列為網(wǎng)上逃犯,全力開展緝捕工作。
兩名逃犯被押解回泉
兩名逃犯被押解回泉
惡勢力集團骨干 多次“軟暴力”討債
市區(qū)人王某聰開信貸公司進行高利放貸,招募“手下”對無法及時償還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軟暴力”討債,討債方式從言語恐嚇威脅,上門潑油漆、貼“大字報”,到后來升級為持刀棍上門恐嚇。2019年4月23日,鯉城區(qū)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決王某聰?shù)?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四年不等。
2017年7月10日,王某聰出資成立某信貸公司,糾集、網(wǎng)羅徐某培等人擔任公司各分部的負責人,每月以固定工資及各分部盈利20%作為個人分紅,指示他們以公司名義在鯉城、豐澤、南安等地向他人發(fā)放高息貸款。
為了“軟暴力”討債,王某聰專門購買了油漆、棒球棍、長刀、鴨舌帽等工具,授意各分部負責人指示手下采用潑油漆、貼“大字報”等“軟暴力”手段,對借款人進行滋擾、施加壓力。通過一段時間運作,逐漸形成了以王某聰為組織領(lǐng)導者,徐某培等為骨干成員,吳某冬等多人為一般成員,人數(shù)眾多、組織穩(wěn)定、結(jié)構(gòu)分明的惡勢力犯罪集團。2018年9月5日晚,鯉城公安分局展開收網(wǎng)行動,成功摧毀了以王某聰為首的“軟暴力”討債惡勢力團伙。
案發(fā)后,今年34歲的徐某培逃竄至老撾,鯉城公安分局遂將其列為網(wǎng)上逃犯。作為該惡勢力犯罪集團骨干的徐某培曾在王某聰?shù)闹甘瓜拢啻尾捎脻娪推帷①N大字報等“軟暴力”手段向他人討債。隨著他的落網(wǎng),該惡勢力犯罪集團主犯及骨干均全部落網(wǎ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