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表示,按照公平原則,游泳館和消費者應該共同承擔損失
因為疫情的原因,游泳館暫停營業導致游泳卡(年卡)無法使用,好不容易等到游泳館恢復營業時,游泳館管理方卻不同意延期。近日,讀者王先生致電96339咨詢,他該如何維權?
去年“雙十一”,王先生在泉州迎賓館購買了一張游泳卡,使用期限為一年,沒想到春節期間碰上了疫情,泉州迎賓館的游泳館暫停營業,他就沒法去游泳了。今年6月25日,泉州迎賓館的游泳館恢復營業。王先生說,游泳館停業五個月,按道理說,游泳卡的使用期限應該適當延期。為此,他和泉州迎賓館進行交涉,可泉州迎賓館卻不同意。而出現這種情況的不止他一個人,很多顧客都有類似的情況,大家意見很大。
針對此事,泉州迎賓館辦公室相關工作人員張先生表示,這次是屬于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所以確實沒辦法延期。不過因為每個人買的時間期限不同,有些四五月份到期的,他們就視情況延期至7月31日。但如果是去年“雙十一”購買的話,現在還沒有到期,還有時間可以使用,所以確實沒辦法延期。
那么泉州迎賓館的處理方式是否合理?福建建達(泉州)律師事務所張傳江律師表示,如果是因為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游泳館閉館的話,按照公平原則,應該是游泳館和消費者共同承擔所造成的損失,而不應該由消費者自己承擔,所以泉州迎賓館應該適當延期。消費者可以先跟泉州迎賓館協商,實在協商不成功的話,可以撥打消費者投訴電話進行投訴。(記者柯麗娟)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