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質量發展需要有力的人才作為支撐。為貫徹落實人才“港灣計劃”,加快引進各類博士人才,近日,泉州市出臺《泉州市加快引進博士人才若干措施(試行)》,從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設、運行考核激勵制度、博士后人員專項資助等“十條干貨”加快引進博士人才。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政策突出博士人才實績導向,對新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運行實施考核獎勵制度,對不合格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實施摘牌處理。同時對進入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和非進站博士后實行同等待遇,并提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補助。”
支持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泉州市對新設立并經人社部、全國博管會批準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建站資助。資助資金主要用于補貼申報單位為開展博士后科研工作購置的儀器設備、實驗材料、軟件資料,以及改善博士后工作條件等支出。
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考核獎勵制度
在管理方式上,按照“三年一個周期”動態管理辦法,泉州市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運行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優秀等次數量不超過參評總數的20%,給予一次性獎勵15萬元,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處理。
單列博士后人員專項資助
政策明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人員,給予一次性3萬元培養資助。資助資金用于工作站與高校聯合招收培養博士后人員的管理經費支出。對中期和期滿考核合格的在站博士后人員分別給予5萬元的科研生活補助。
給予博士人才引進優待
凡我市引進的博士人才(團隊),可對照《泉州市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和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評審規定,申報確認為市引進高層次人才或參評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享受人才“港灣計劃”規定的資金補助、子女入學等政策待遇。出站留(來)泉博士后人員視同新引進人才。
支持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
博士人才是創新創業活力和發展潛力、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生力軍。我市將每年在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項目評選中單列20個申報指標,對博士人才創新創業項目給予最高不超過50萬元的科研經費資助。
落實博士人才安居保障
對新引進的博士人才(含博士后人員),在我市范圍內無私有住房,未享受政策性住房及相關安居保障優惠政策的,可免租入住市、縣兩級人才房(最長可免租36個月)。選擇自行購買市場住房解決住房問題的,可參與中心市區高層次人才剛需購房,并給予5萬元安家補助。
推行博士人才無門檻落戶
在落戶方面,對有意來我市的博士人才,實行“先落戶、后就業”政策,本人戶口可遷入市、縣(區)政府所屬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博士人才申報確認為市級以上高層次人才后,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戶口均可遷入我市。
簡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博士人才程序
在事業單位招聘上,為博士人才開啟“綠色通道”。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人員,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設立引進博士人才專項事業編制“周轉池”,用人單位沒有編制時,可申請使用周轉編制。
組建博士人才聯盟
我市將組建博士人才聯盟,作為市人才發展促進會的分支架構,主要為我市博士人才提供學術交流、信息發布、企智對接、政策申報等公益性、專業化服務。分領域設立博士人才智庫,推薦參與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專項政策審議討論以及重大項目評審論證,發揮高端智囊作用。
加強博士人才服務管理
為了更好地服務管理人才,我市將定期組織博士人才參加各級各類人才研修班,幫助全面了解國情、省情、市情,強化政治引領吸納。依托市、縣兩級“人才之家”,為博士人才提供多樣化個性服務,幫助擴大朋友圈。建立博士人才聯系走訪制度,協助解決實際困難。(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黃穎 鄭其全 侯碰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