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泉州市人社局獲悉,為縱深推進人才“港灣計劃”,泉州市出臺文件,鼓勵社會機構為泉州市舉薦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
根據文件,適用對象是為泉州市用人單位推薦并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相關社會團體以及海內外引才機構。其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應符合《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有關規定,具有營業執照;相關社會團體應在泉州市、縣(市、區)民政部門依法登記且近三年年檢結論合格;海內外引才機構應與泉州市簽訂合作協議或建立引才合作關系。
引進對象被認定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按照第一至第五層次分別給予推薦引進的引才機構一次性獎勵10萬元、8萬元、5萬元、2萬元、1萬元。引進團隊被評審認定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的,按照資助等級由高到低分別給予推薦引進的引才機構一次性獎勵15萬元、10萬元、5萬元。團隊帶頭人或其他成員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的,按照“就高不重復”的原則,或選擇引進人才申報獎勵,或選擇引進團隊申報獎勵。引進具有突出貢獻和重大影響力的高層次人才(團隊)的,可根據實際采取“一事一議”追加獎勵。(記者吳宗寶 通訊員黃穎 鄭其全 侯碰旭)
您需要登錄后才可以評論, 登錄| 注冊
泉州舉辦閱讀研學實踐活動2025-04-25
閩南網推出專題報道,以圖、文、視頻等形式,展現泉州在補齊養老事業短板,提升養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