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鄉村振興戰略19個“三年行動方案”實施成效系列報道之二
記者從市委鄉村振興辦獲悉,自2018年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來,市委組織部、市農業農村局出臺《發展壯大薄弱村集體經濟三年行動方案》,積極探索創新村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和有效模式,著力破解薄弱村集體經濟發展難題。截至目前,全市村集體經營性收入5萬元以下的“薄弱村”已全部消除;收入5萬-10萬元的村379個,占18.44%;超過10萬元的村1410個,占比68.61%。
同時,市民政局出臺《推進農村基層自治組織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以基層議事協商為基本載體,全面開展鄉村善治試驗,打造充滿活力、和諧有序的善治鄉村,讓廣大農民群眾更有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自我造血”讓鄉村富
靠海吃海,對于石獅祥芝鎮而言,這四個字還關乎民生,依靠國家中心漁港,祥芝600多艘漁船乘風破浪,耕海牧漁,在人群擁簇的漁港碼頭上,繁榮氣息撲面而來。而緊鄰國家中心漁港不到1公里的古浮灣則是另一番市井氣息——饕餮食客在此嘗盡海鮮美食,感受舌尖上的“石獅味道”。
對于無海鮮不歡的石獅人而言,古浮大排檔是他們夏季的必去“打卡點”。但近年來,設施簡陋、散落古浮灣周邊的古浮海鮮大排檔已經無法滿足群眾對美食環境的需求,“破而后立”已成大勢。
為此,祥芝鎮黨委牽頭召開大排檔征遷會議,對古浮大排檔進行集中整治拆除,共拆除違章搭蓋23宗,騰出集體土地面積36270平方米;同時,引進石獅市產投集團對地塊進行規劃設計,推動古浮村以土地評估入股、產投集團以實際投入資金入股的形式,合作運營古浮灣旅游服務中心(古浮大排檔)項目,今年5月正式開業,古浮村每年預計可按股分紅20萬元以上,既增強了村集體經濟的自我“造血”功能,又推進了古浮村創建特色風情漁港生態旅游村的建設。
古浮大排檔的華麗蛻變是泉州持續探索村級集體經濟發展路徑和有效模式的一個縮影。近年來,泉州圍繞村級集體經濟“消薄倍增”,分別與縣(市、區)逐一研究發展思路和措施,推動433個村集體經營性收入10萬元以下的村,立足資源稟賦、生態條件和產業基礎,“一村一策”謀劃發展項目,拓寬增收渠道。同時,針對集體經濟薄弱村缺資源、缺人才、缺資金、缺發展條件等問題,省市縣鄉四級累計選派528名優秀年輕干部到集體經濟較薄弱村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或農村工作指導員,實現全覆蓋。
在市場運作模式上,泉州總結推廣“建設新農村綜合服務站、集體自然資源流轉入股、建設農產品交易平臺、購置出租集體資產”等發展模式,有效增強村級“造血”功能。泉港區后龍鎮黨委牽頭組織峰前村、后墘村、許厝村、后田村、土坑村、東山村等6個村集體經營性收入薄弱村以股份制模式共同投資創辦集體企業——泉港區金臘養殖有限公司,該企業擁有池塘6個,養殖面積918畝,蝦、蟹、美洲簾蛤等養殖水產年產量達200多噸,產值1000多萬元,有效帶動周邊就業及近海捕撈、灘涂養殖業的發展,6個村按企業股份出資額年均可獲分紅20萬-40萬元。安溪縣采取“縣級統籌、鎮村入股”的形式,投資約6000萬元規劃建設集商貿、物流、展廳等功能為一體的“鄉村振興大廈”。目前,“鄉村振興大廈”已正式奠基,優先吸收90個“薄弱村”資金入股、平均入股60多萬元,預計年收益率可達8%。
基層自治讓鄉村和
村級公共事務眾口難調,鄉賢參事會牽頭群策群議,一批事關群眾切身利益的事項落地了;項目建設遇到歷史遺留問題,黨員干部主動入戶做思想工作,多年的“攔路虎”趕跑了……近年來,洛江區馬甲鎮永安村著眼構建鄉村治理新機制,成立紅色鄉賢參事會、黨員先鋒隊、巾幗服務隊、村民小組長議事會等,全面調動黨員、老年人、村民小組長、鄉賢、婦女等群體參與鄉村治理,實現共商共議、共創共管、共建共享。通過村民小組自治,達到最后一百米工程對接,調動了村民小組長工作的積極性,全力解決好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像永安村這樣通過人和業興實現村美家富的例子,正在泉州不斷涌現。2018年,泉州開始實施《推進農村基層自治組織建設三年行動方案》,以村級組織換屆選舉為契機,切實拓寬人選來源渠道,積極動員外出務工經商返鄉人員、農村致富能手、退伍軍人、返鄉創業大學生等優秀人才參與選舉,不斷優化隊伍結構,為鄉村善治提供人才支撐。
同時,統籌省、市、區三級社區建設項目資金,引導各地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社區服務站規范化建設的通知》和《泉州市村級組織活動場所規范化建設基本要求》等建設農村社區服務站,開展以村民為對象的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志愿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提升農村社區服務功能。目前,泉州農村綜合服務設施覆蓋達100%,提前完成既定目標;2055個行政村已建成村級養老服務設施1993所,全市農村養老服務設施覆蓋率超過90%,已提前超額完成2020年覆蓋目標。
提升農村治理水平方面,泉州通過開展社區社會組織提質增能、社區“微協商微議事”、婚事新辦及文明治喪和老年協會規范化建設等專項行動,帶動全市社區治理水平整體提升。出臺《關于加強村(居)務公開、決策、監督制度規范建設的通知》,按照“公開制度化、決策科學化、監督民主化”的原則,進一步深化村務公開、規范決策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監督機制,切實保障基層群眾的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監督權。
下一步,泉州將繼續盤活社區公共服務資源,抓好農村社區服務站、“共建共享”新型示范社區、農村幸福院等建設,完善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提升社區治理整體水平;強化村干部的教育培訓,不斷提高服務群眾和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健全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規民約等民主自治制度,推動村務公開、民主決策、民主監督常態化、制度化、規范化,形成長效機制,全面提升農村自治組織建設水平。(記者 許雅玲 通訊員 黃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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