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都是未過戶惹的禍
電動車賣了仍頻頻收到違法信息、未騎車出門卻收到違法信息……近段時間,不少市民致電泉州晚報社24小時熱線96339反映,以前買賣電動車未過戶,如今經常收到車子交通違法的短信。此外,還出現(xiàn)被套牌引發(fā)糾紛的情況。
交警提醒,電動車交易時一定要過戶,如果電動車已經報廢,要由有資質的回收公司處理,并收好牌證,以免被人利用。
賣車未過戶頻頻起糾紛
近日,市民老蔡拿著一紙訴狀,走進豐澤法院,將某電動車車行(以下簡稱車行)及老林告上了法庭。原來,他在2017年11月,以“以舊換新”的方式,找車行買了輛新車,舊車以300元的價格抵扣車款。今年春節(jié)期間,老蔡發(fā)現(xiàn),這部舊車上路行駛了,且掛的車牌還是原來的。看到這一幕,老蔡著急起來,擔心該車萬一出了事故,撞了人,自己也會吃上官司。幾經打聽,他了解到,車行轉手將舊車連牌照,以1000元的價格賣給了老林。
“我賣的是車,行駛證和牌照我沒賣。”老蔡認為,車行背著他連牌照一起賣,是違約的。于是,他起訴車行和老林,請求法院判令其停止侵權,將車牌和行駛證返還給他。吃了官司,車行認為,當時老蔡是連牌證一起轉讓的。
老林說,他當時就是因為該車有牌證,且車行承諾沒事的,才掏錢買舊車的,若老蔡要求返還牌證,那么這車就沒啥價值了。他要求車行退還1000元,自己將車退給車行。
經調解,車行和老林均答應,將涉案的電動車的車牌號及車架號等變更到老林名下。這樣,今后該車發(fā)生什么事情,均與老蔡無關。
市民陳小姐與老蔡有同樣的遭遇,但她卻沒有這么“幸運”。去年,陳小姐將自己名下的一部電動車通過二手車市場售賣,當時并未進行過戶,結果近段時間,頻繁收到交通違法信息。陳小姐到交通違法窗口一查,車牌信息登記的還是自己,但違法人卻是一名自己不認識的人。目前,陳小姐正在向交警部門申訴。
電動車停單位卻收到違法信息
電動車交易時未過戶容易引發(fā)糾紛,相比于此,車輛被套牌的遭遇更讓人無奈。
“電動車沒騎出去,怎么收到交通違法信息?”在刺桐路上班的小楊碰到一件奇怪事,電動車明明在單位放著,卻收到交通違法信息。
記者從小楊提供的信息上看到,“泉州-鯉城H20××號電動自行車車主,您的車輛于2020年9月22日15時4分33秒在涂門街胭脂巷口路段被電子監(jiān)控設備記錄到非機動車未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違法行為。”
小楊前往鯉城交警大隊交通違法窗口查詢發(fā)現(xiàn),自己的電動車被別人套牌了。原來,被抓拍的電動車的車型和顏色都與小楊的電動車不符。了解情況后,工作人員立即將情況進行備案,等待處理。不少市民呼吁,希望交警部門嚴查套牌的違法行為。
提 醒
車輛報廢要收好牌證
據交警介紹,近段時間,他們接到多起因電動車交易時未過戶,原車主接到交通違法信息的反映。交警提醒,電動車進行交易,一定要進行過戶。那么,該如何進行過戶?交警表示,雙方當事人本人攜帶身份證和電動車行駛證,將電動車送到交警車管部門驗車,驗車后簽訂協(xié)議,即可過戶。如果電動車要報廢,要由有資質的回收公司處理,并收好牌證,以免被人利用。
交警提醒,車主如果發(fā)現(xiàn)有疑問的違章記錄,并確認車輛在記錄時間沒有出現(xiàn)在違法行為發(fā)生地,就要警惕自己的車輛是不是被“套牌”。如果懷疑車輛被“套牌”,車主要注意收集能證明自己車輛位置的證據,直接報警或到交警部門反映情況。(記者 黃楓 黃墩良 通訊員 康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