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女子顏某有穩定的打工收入,可卻為了省錢,一次次從超市里“順”出豬肉、牛肉、干果等商品。在第14次下手時,她被逮了個正著。
17日上午,豐澤公安分局北峰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家超市報警稱,員工逮住一名多次盜竊商品的婦女。隨后,民警將該婦女帶回派出所調查。經查,當事人姓顏,45歲,江西人。她和丈夫在清源街道一帶打工多年。9月11日傍晚,顏某到超市購物,拿起水果架上的紅棗和香梨,走到干貨區時,眼瞅四周沒人,就將這兩樣東西塞到褲袋里。買了其他東西結賬后,她順利地走出超市。
自認為不會被發現,她每隔一兩天就到超市偷東西。牛肉、豬肉、罐頭、水果、雞爪,甚至散裝的綠豆、咸魚干、花生米等商品,顏某都去偷。為了不被人發現,她主要挑選沒有條形碼的商品。為了方便藏東西,她會穿帶有裙擺、加長的秋冬衣。
17日上午,顏某再次到超市偷東西時被超市員工發現。據超市老板介紹,顏某多次偷的商品價值約2300元。顏某交代,偷的東西以食品為主,回家后就吃掉。
目前,顏某因涉嫌盜竊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記者廖培煌 通訊員陳幼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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