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作為每個駕駛員應該牢記的常識,卻總有人違反。昨日,在安溪縣育民汽車類考試場,一名考生竟然堂而皇之地酒后來趕考,結果受到了應有的懲罰。
昨日上午,安溪縣育民汽車類考試場舉行駕駛證科目二考試。10時30分許,一名蘇姓考生準備從人臉識別閘機通道進入考場時,一旁的監考民警聞到一股明顯的酒味。
“你是不是喝酒了啊?”
“喝了點。”
工作人員立即對該考生進行酒精檢測,檢測結果為100mg/100ml。監考民警調取室外監控,發現該考生由他人駕駛摩托車送到考試場門外。
目前,該考生已被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由民警對其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記者吳志明 通訊員劉偉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