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號卡成為當前電信網絡詐騙重要的源頭性“載體”。近日,泉州市公安部門聯合泉州3家通信運營商,發布加強電話號卡管理工作的通告。
這份于11月9日發布的《關于加強泉州市電話號卡管理工作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由泉州市公安局、電信公司泉州分公司、移動公司泉州分公司、聯通公司泉州分公司聯合發布。
該《通告》的出臺,旨在更好落實國務院打擊治理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在全國范圍內部署開展的“斷卡”行動,規范全市電話用戶開卡、用卡行為,完善通信網絡用戶實名登記信用體系,推進“誠信泉州”建設。
《通告》與許多泉州市民及在泉州務工經商的人息息相關,七條措施內容包括:
公安機關將會同通信運營商對全市電話用戶進行風險排查,對風險用戶暫時限制通信服務并發送提醒短信,用戶可持本人有效證件及電話號卡前往通信運營商網點重新進行身份核驗,申請恢復通信服務。
對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認定的涉嫌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人員、涉案通信工具登記人員、工業和信息化部或公安部通報的涉嫌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通信工具登記人員將納入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名單。
通信運營商應嚴格控制同一身份辦卡總量,因行業發展需要特殊場景購卡應提供相關資質憑證。使用本人證件辦理電話號卡違規贈予、出租、出借、出售給他人的,將視情納入不良信用通信網用戶名單。
對納入不良信用通信網的用戶,五年內停止辦理通信產品新入網業務,根據本人意愿保留一個電話號碼(三家運營商選擇一家,其他電話號碼一律關停),注銷后不得重新辦理。有疑義的用戶可聯系屬地反詐騙中心或公安機關刑偵部門進行復核。
新開卡用戶均需簽署《福建省內申請使用通信服務涉電信網絡新型違法犯罪法律責任及防范提示告知書》,對阻礙、干擾營業網點正常工作秩序等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非泉州籍用戶因工作生活需要在泉州可以辦理一張電話號卡,確需辦理多張的,應提供在泉居住、務工、就學等相關資質證明。
公安部門提醒,《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在泉州市曾向違法犯罪分子贈予、出租、出借、出售電話號卡的人員,要主動前往通信運營商網點注銷相關電話號卡。(記者廖培煌 通訊員姚彧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