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交警聯合教育部門重點整治學生、家長交通違法
為進一步凈化校園環境,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筑牢校園交通安全防線,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在校園周邊路段持續加強對學生及家長駕駛電動車、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學生未滿16周歲騎電動車載人,被交警查處并抄告教育管理部門。
11月20日上午7時15分,某校學生寇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市區明湖路湖心街路口時被豐澤交警三中隊民警攔下。經查,寇某目前未滿16周歲。因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寇某被民警處以警告及交通安全教育。7時50分,某校學生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豐迎路博后路路口時被豐澤交警六中隊民警攔下。經查,唐某今年剛滿13周歲。因未滿16周歲駕駛電動自行車,唐某被民警處以警告及交通安全教育。
11月20日中午12時05分,劉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行駛至鶴山路城東街路口時被豐澤交警五中隊民警攔下。經查,劉某今年未滿16周歲,且后座還違法載有另一名未成年人,劉某被民警處以警告及交通安全教育。
此外,針對家長駕駛電動車、摩托車未戴安全頭盔、超員載人,交警部門也進行嚴查。近期,多位家長因交通違法被交警部門查處。在嚴查的同時,交警部門還從源頭上強化學生及家長交通安全意識,將現場查處以及監控巡查時發現的學生、家長交通違法行為信息抄告給教育管理部門。聯合教育管理部門、學校等單位,對學生及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引導,及時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記者傅恒 通訊員趙美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