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家庭暴力,是選擇忍氣吞聲,逆來順受,還是勇敢說“不”?小洪(化名)選擇了后者,面對家暴的丈夫,她毅然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最終又提起離婚,都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遭遇 面對丈夫威脅恐嚇 果斷申請人身保護令
小洪與小蔡(化名)兩人自由戀愛,后登記結婚并生育兩名子女。2020年3月,因夫妻感情破裂,小洪向石獅市人民法院訴請離婚。
據小洪起訴稱,丈夫小蔡曾多次對她進行威脅、恐嚇;她決定起訴后,小蔡又多次回家吵鬧,甚至在兩個孩子面前,將菜刀扔向她,致她頭頂部受傷流血。她報警后,石獅市公安局迅速抵達現場,對現場原貌進行了證據固定。后經法醫鑒定,她的傷情屬于輕傷。石獅市公安局依法對小蔡進行處理,并收繳作案工具菜刀一把。
幾天后,小洪果斷向法院申請了人身安全保護令,并提供相關的照片、報警記錄、石獅市醫院門(急)診病歷。
接到申請后,法院迅速調取了石獅市公安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并經審查認為,小蔡確有騷擾、毆打、威脅小洪的行為,小洪仍隨時有可能再次受到小蔡的家暴威脅,因此對小洪的人身安全保護令申請予以支持,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的相關規定,作出裁定:禁止小蔡對小洪實施毆打、威脅等家庭暴力行為;禁止小蔡騷擾、跟蹤、接觸小洪及相關近親屬。
在人身安全得到保證之后,小洪請求法院解除與小蔡之間的婚姻關系,并就婚生子女、共有財產、撫養費支付等問題提出自己的主張。鑒于他們之間的婚姻關系已經破裂,法院準予小洪與小蔡離婚,婚生子女由小洪撫養,小蔡每月支付固定撫養費,享有探視權。法院還就共同財產問題和精神損害賠償金問題進行了判決。
回訪 為孩子心理輔導 法院送人文關懷
為盡可能消除因家暴對小洪子女的影響,法院聯合石獅市婦聯,對小洪的子女進行免費的心理輔導,撫平心靈創傷。
之后,法院林法官對小洪就其子女的學習生活、撫養費支付、心理健康及判決書內容具體執行情況等問題進行了回訪。小洪表示,非常感謝法院的人文關懷,截至目前,小蔡并未再對她進行騷擾、跟蹤,也未實施家暴行為。接下來,她會找一個相對固定又可以照顧子女的工作,將生活慢慢步入正軌。
至此,小洪所面臨的家暴問題終于得到了解決。
提醒 四招應對家暴
法官介紹,面對家庭暴力,一些女性往往因為害怕受到更大的傷害而選擇了忍耐,但換來的卻是一次又一次更加慘痛的代價。面對家庭暴力,若女方采取了正確的做法,那么,結局也將會改寫。
那么,遇到家暴怎么辦?法官建議,一是遭遇家暴時應保持冷靜,不要直接頂撞或者刺激對方,避免受到更大的傷害,及時向附近親戚、鄰居、朋友等求助,盡量保持暴力現場原貌;二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依法會及時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并調查取證,協助受害者就醫,鑒定傷情,并對施暴者作出處罰;三是可以向當地居委會、村委會、婦聯、被申請人的工作單位等進行投訴和求助;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人身安全保護令可以禁止施暴者施暴,責令施暴者遷出受害者住所等。
鏈接 家暴構成犯罪將負刑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規定,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當事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強制、威嚇等原因無法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其近親屬、公安機關、婦女聯合會、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救助管理機構可以代為申請。
該法規定,加害人實施家庭暴力,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該法還規定,被申請人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訓誡,可以根據情節輕重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十五日以下拘留。(記者 黃墩良 通訊員 林雪迎 支丁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