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點多開車到清源山游玩,將車停在露天停車場,5點多取車時,原本4元的停車費變成了10元,原因是下午5點后算“隔夜”,停車費要加倍。清源山旅游投資公司表示會讓承包方進行整改。5月29日,泉州晚報對此進行報道。時隔半年,又有數名市民致電96339反映,他們去停車,仍被收了10元或是5元的停車費。記者走訪時,發現亂收費現象沒有整改。
讀者反映 在清源山景區停車 曾多次遭遇亂收費
上周六,吳先生一家開車到清源山,當天下午2點將車停在南臺巖停車場,4點多下山,停車費被收5元。可是按照停車場標示的收費標準,停車是按次收費,每次才4元。
鄧先生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他說,他此前曾通過96339反映此事,相關單位表示要進行整改,還說多收取的費用可以退還。由于停車費10元數額不是特別大就沒去退,他覺得停車場只要整改就好了。沒想到,最近多次上山停車還是被多收錢,中午取車被收5元,下午6點多取車就被收了10元。
多位市民表示,他們將車停在景區停車場內,都是被收5元或10元的停車費,明知道停車場亂收費卻不知如何維權?清源山上可以停車的地方有很多,到底哪些停車場才是經過物價部門審批的停車場?
記者暗訪 停車一次被收五元 亂收費現象依舊在
周一中午,記者驅車來到清源山南臺巖,那里有3個停車場,記者將車停在南臺巖停車場。
停車場附近立著一塊“清源山風景名勝區車場車輛停放收費標準”的公示牌,上面寫著“小型客貨車露天停車場計次收費:4元/次(隔夜加倍)”的字樣。牌子上的“景區停車場管理細則”上明確寫著“嚴格按照物價局收費標準,不亂收費”。
下午3點多,記者將車開走,收費系統顯示收費5元,與公示牌標示的收費標準不符,亂收費現象確實沒有整改。
公司表態 已警告并責令退款 違規四次將會解約
前天下午,記者將該情況再次反映到福建清源山旅游投資有限公司。該公司相關工作人員連先生介紹,“清源山景區南臺巖停車場”的承包方是在11月12日才跟他們簽訂合同的。接到96339的反映后,他們立即對承包方進行警告,并責令整改,尤其是隔夜費必須在每天的24點過后才能收。市民如果在11月12日以后停車有被多收費,可以提供車牌號、收費憑據、停車時間等撥打22777675聯系退款事宜。
連先生表示,公司會加強監督,要求承包方嚴格執行收費標準。這次反映算第一次違規,給予警告;第二次將罰款2000元;第三次在2000元的基礎上多加5%的罰款;第四次則直接解除合同。游客今后碰到權益受損,可撥打公示牌上的電話投訴。
管委會回復 六個停車場經審批 旁邊都設置公示牌
記者從泉州清源山景區管委會了解到,景區內有6個經過物價部門審批的停車場,分別位于老君巖門口、千手巖山門前面和邊上、天湖外面、南臺巖休閑山莊旁邊及清源酒店,這6個停車場目前都外包給清源山旅游投資公司管理。根據物價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露天停車場4元/次(隔夜加倍);室內停車場5元/次(隔夜加倍)。這些停車場都是有公示牌的。
清源山景區管委會辦公室的陳先生表示,這6個停車場如有亂收費情況,大家可撥打景區投訴電話,屆時,他們會去核實情況,如果情況屬實的話,會讓承包方退錢。(記者 柯麗娟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