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泉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六十一次主任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燦輝主持會議,副主任張建生、許文貴、吳友才、蔡思紅、吳漢宗、黃陽春,秘書長歐陽秋虹參加會議。
會議討論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討論、通過關于調整泉州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召開時間的決定,討論市十六屆人大六次會議的日程安排(草案)及各項建議名單,討論《泉州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草案三審稿)》《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九龍江流域水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草案)》,討論關于廢止《泉州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實施〈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的意見》規范性文件的決定(草案),討論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討論、通過2021年市人大常委會工作要點及立法計劃,討論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綜合報告稿、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稿、關于《泉州市晉江洛陽江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實施情況的調研情況報告;提出第六十二次主任會議建議議題,確定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的召開時間和建議議程。(記者顏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