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日,泉州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四次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陳燦輝主持會議,副主任張建生、許文貴、吳友才、蔡思紅、吳漢宗、黃陽春,秘書長歐陽秋虹參加會議。市政府副市長呂剛,市監委、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相關負責人列席會議。
會議聽取市人大法制委關于《泉州市機動車停車條例(草案二審稿)》審議結果的報告,審議通過《泉州市機動車停車管理條例(草案表決稿)》;審議通過《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九龍江流域水環境協同保護的決定(草案表決稿)》;審議并表決通過關于廢止《泉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實施〈福建省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規定〉的意見》的決定;聽取和審議市政府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報告和市人大常委會視察組綜合報告,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關于市十六屆人大五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情況報告;討論、通過泉州市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稿;審議市十六屆人大六次會議的日程安排(草案)及各項建議名單;審議通過有關人事任免事項;聽取和審議市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于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審查報告。(記者顏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