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疫情防控工作,確保醫療機構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泉州市各級衛健部門依照《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重點加強對民營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督巡查,狠抓問題整改落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自1月中旬以來,全市累計出動監督執法人員4666人次,檢查醫療機構2642家,責令停業整頓31家,責令限期整改466家,立案查處59起,并公開曝光3起相關典型案例。
案例1:臺商投資區東園鎮某村衛生所未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案
案情簡介:2021年1月16日,臺商投資區民生保障局執法人員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查中,發現東園鎮某村衛生所存在違規收治發熱病人未及時報告、轉診、將使用過的一次性棉簽等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等違法行為,違反了《傳染病防治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臺商投資區民生保障局依法給予警告、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停業整頓。
案例2:晉江磁灶某中醫外科診所未按規定填寫、保管病歷資料和拒不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調度案
案情簡介:2021年1月15日,晉江市衛健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晉江磁灶某中醫外科診所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診所于2021年1月13日晚接診1名發熱患者,為其測量體溫37.5℃,并給予肌肉注射和口服藥物治療,但未對患者的相關診療情況做記錄,未按照《晉江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發熱患者就診管控工作的通告》相關規定要求及時報告、轉診發熱患者,涉嫌違反《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有關規定,晉江市衛健局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案例3:南安某社區衛生服務站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等案
案情簡介:2021年1月18日,南安市衛健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溪美街道某社區衛生服務站開展疫情防控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發現該社區衛生服務站存在未落實預檢分診制度、未嚴格執行消毒隔離制度、醫療廢物處置不規范、病歷資料不完善等問題,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辦法》《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醫院感染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南安市衛健局執法人員依法予以立案調查,并責令停業整頓。(記者 張沼婢 通訊員 林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