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中心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昨日,市應急局對全市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領域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次部署,節日期間危化品企業負責人擅自離崗、重大風險不及時處置的,一律停產整頓。
市應急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鯉城區、豐澤區全境和泉州開發區所轄區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目前,全市正在開展煙花爆竹旺季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企業隱患問題責令整改,構成重大隱患的,立即責令停產停業整改。
根據規定,在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時間、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財產安全的方式燃放煙花爆竹的,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該負責人介紹,春節期間,各級各部門將加大執法力度,對全市危險化學品企業開展抽查,對節日期間企業負責人擅自離崗、重大風險不及時處置的一律停產整頓。嚴格特殊管控措施,春節期間原則上不進行動火等特殊作業,涉及特殊作業的一律提級管理并向屬地園區、部門進行報備。(記者王金植 通訊員蔡超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