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進一步優化司法服務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通知》(泉中法〔2021〕6號)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法治既是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也是其良性運行的根本保障。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第二次會議時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為優化營商環境,支持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推動高質量發展指明了方向。為進一步創新發展“晉江經驗”,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結合市委、市政府有關部署和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市中院制定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優化司法服務推動民營經濟發展的通知》。
二、主要特點
(一)突出司法服務便捷性。針對民營企業反映較為強烈的異地辦理訴訟事務難、咨詢訴訟信息不暢通、失信名單管理不及時等問題,有針對性地出臺五條對應措施,即涉企訴訟服務“跨域辦”“一號辦”“分級辦”“掌上辦”“網上辦”等“五辦”措施,每項措施都旨在方便民營企業參與訴訟、落實司法為民。
(二)突出司法服務智能性。立足數字時代、智能時代群眾信息化需求,結合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建設健全跨域訴訟服務平臺、12368訴訟服務平臺、“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破產案件綜合審判平臺等信息化平臺,讓數據多跑步、讓企業少跑腿,有力提高司法服務民營企業的效率。
(三)突出司法服務可操作性。每項措施都配套相應的運行機構、制度機制、硬件平臺,確保措施落地、服務到位。加強對跨域服務中心、12368訴訟服務平臺、訴訟服務中心以及執行局、破產審判團隊相關人員的能力培訓,推動各項工作規范化、標準化。此外,還計劃開展“宣講民法典,創優營商環境促發展”系列普法宣傳活動和涉民營企業專項執行活動兩項配套活動,明確時間、目標、具體活動內容,切實落實司法服務。
三、主要內容
針對我市民營企業參與訴訟需求,分別從跨域辦理訴訟事務、升級訴訟服務熱線、強化企業信用修復、運用微信小程序、健全破產案件綜合審判云平臺等五大方面提出“司法五辦服務民營經濟發展”相關措施,并策劃服務民營經濟發展兩個專項活動。
(一)深化跨域訴訟服務,推進涉企訴訟事項“跨域辦”。發揮跨域服務的全國首創地優勢,進一步拓展功能,為民營企業提供跨域退費、文書領取、開具生效證明、電子送達等全方位全流程的訴訟服務事項。
(二)升級12368訴訟服務熱線,推進涉企法律服務“一號辦”。為民營企業當事人提供訴訟活動進程和訴訟知識等靜態信息以及案件審理、執行等動態信息的24小時法律咨詢服務。
(三)健全“紅白黑”名單管理機制,強化企業信用修復“分級辦”。將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予以公布,將自動履行義務企業列入“紅名單”予以鼓勵,將有主動還款意愿但暫時經濟困難的企業納入“白名單”并給予一定的寬限期。
(四)上線運行微信小程序,推進涉企訴訟事務“掌上辦”。運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為民營企業提供微信立案、微信查詢、微信繳費等各項訴訟服務。
(五)健全破產案件綜合審判平臺,推進破產案件“網上辦”。推廣使用泉州法院破產審判工作云平臺,推進審判事務辦理數字化、智能化,降低破產程序成本。
(六)開展“宣講民法典,創優營商環境促發展”系列普法宣傳活動。組建成立“送法進企業”宣講團,通過掛鉤結對普法、線上線下宣講等方式,加強民營企業對民法典的認知,提高民營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維權的水平和應對風險挑戰的能力。
(七)在全市法院開展涉民營企業專項執行活動。組織開展申請人系民營企業案件集中執行行動,用足用好罰款、拘留、追究拒執罪等強制措施,有力打擊抗拒執行、妨礙執行、規避執行行為,保障民營企業勝訴債權利益及時兌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