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創新發展“晉江經驗”,為民營經濟發展提供更加優質便捷的司法服務,結合市委、市政府“1+N+N”部署和法院審判執行工作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深化跨域訴訟服務,推進涉企訴訟事項“跨域辦”。充分發揮跨域服務的全國首創地優勢,進一步拓展市中級法院跨域服務中心職能作用,規范跨域服務業務流程,推進跨域服務平臺建設,打造服務渠道多樣、標準統一、數據互通的跨域訴訟服務3.0版,為民營企業提供跨域退費、文書領取、開具生效證明、電子送達等全方位全流程的訴訟服務事項。整合現有的訴訟服務資源,建成實體、網絡、移動終端、語音平臺“四位一體”訴訟服務綜合體,實現渠道聯通、功能互補,當事人可選擇全市任意一家法院,以任意一個方式自由辦理訴訟服務,一次性解決企業異地訴訟難問題。加強送達數據智能運用,充分運用電子卷宗、郵政快遞系統及當事人失聯修復系統等信息平臺,精準查詢確定涉企案件受送達人的地址信息,發起送達及移交送達,實現送達工作全程信息化跟蹤管理,提高涉企案件辦案效率。
二、升級12368訴訟服務熱線,推進涉企法律服務“一號辦”。在原12368全國法院公益服務熱線的基礎上,將部分基層法院12368訴訟服務熱線集中至市中級人民法院統一辦理,融合12368訴訟服務熱線、微信公眾號線上咨詢、現場服務等多種服務方式,為民營企業當事人提供訴訟活動進程和訴訟知識等靜態信息以及案件審理、執行等動態信息的24小時法律咨詢服務,統一服務標準,規范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
三、健全“紅白黑”名單管理機制,強化企業信用修復“分級辦”。按照“區別對待、規范管理、及時修復、聯動互動”的原則推進信用修復。建立“紅白黑”名單分級管理機制,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將其列入“黑名單”予以公布;鼓勵被執行人主動糾錯,并在被執行人自動履行義務后列入“紅名單”;設定積極履行“白名單”,給予有主動還款意愿但暫時經濟困難的企業及個人一定的寬限期,提高其履行義務的能力。對被執行人已履行完畢、依法應當刪除其失信信息的,及時刪除失信信息并解除相關懲戒措施。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協調聯動,擴大信用修復影響力,提升信用修復效果和效率。
四、上線運行微信小程序,推進涉企訴訟事務“掌上辦”。充分運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向企業提供微信立案、微信查詢、微信繳費等訴訟服務,增強線下與線上功能互補聯動。加大司法公開平臺建設和整合力度,持續擴大文書上網、庭審直播、審判流程和各類司法信息公開范圍。建設全市法院拘留查詢平臺,將全市失信限高被執行人數據匯聚至泉州司法公開服務網,上線內網端執行案件流程節點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方便申請人查詢。
五、健全破產案件綜合審判平臺,推進破產案件“網上辦”。加快破產審判信息化建設,全面推廣使用泉州法院破產審判工作云平臺,建立破產管理人賬戶資金監管系統,加強泉州市破產管理人協會微信公眾號的運營和管理,實現破產重整、清算信息及時、全面、準確公開,推進審判事務辦理數字化、智能化;進一步擴大線上債權申報審核、債權人會議覆蓋面,方便債權人參與破產程序,降低破產程序成本。
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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