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實施人才強市戰略,支持民營企業心無旁騖做實業,打造新時代民營經濟標桿,我市擬出臺《進一步強化民營經濟發展人才支持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重點從基礎性人才、技能人才和高層次人才三方面著手,在原有政策的基礎上,進一步加碼,提出8條契合我市現階段民營經濟發展人才需求的激勵支持措施,支持民營企業引才育才,助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超越。
一、基礎性人才。高校畢業生等基礎性人才是民營經濟發展的中堅力量。2019年我市出臺鼓勵產業急需高校畢業生來泉就業創業實施意見,本科生按每人每月600元、碩士研究生按800元進行補助。截至2020年底,已吸引2萬多名高校畢業生來泉就業創業,有力支持了民營經濟發展。《若干措施》在原有安居補助政策的基礎上疊加政策紅利,新增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的社保補助政策,讓高校畢業生每月工資5000元左右。
(一)安居補助(原政策)。在泉州企業、引進的科研院所就業或自主創業,年齡35周歲以下的產業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實行安居補助。分別給予碩士研究生和一流大學、一流學科、中科院大學、中國社科院大學和三大世界大學排名機構發布的最新排名同時排在前500名的大學高校畢業生每人每月800元安居補助,其他所學專業符合《泉州市高校畢業生產業急需專業目錄》的本科生每人每月600元安居補助,最多發放24個月。
(二)社保補助(新政策)。在泉州企業、引進的科研院所就業或自主創業,年齡35周歲以下的產業急需本科及以上高校畢業生實行社保補助。不論戶籍、不論居住地,只要在泉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繳交部分全額予以發放,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最多發放24個月。
二、技能人才。技能人才是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石。目前,我市技能人才81.66萬,其中高技能人才14.7萬,從就業和經濟發展需求看,技能人才總量不足,特別是結構不優、素質不高問題比較突出,技能勞動者占就業人口(2019年645萬)總量比例為12.66%,《若干措施》提出技能人才培養、職業技能教育、高技能人才自主認定和產業人才表彰獎勵等措施,補齊技能人才短板,進一步提升人才培養與產業契合度。
(一)強化技能人才培養。深入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推行“電子培訓券”,開展線上、線下職業技能培訓。2021年計劃培訓技能人才5萬人次,給予每人500-3000元的培訓補貼。開展職工技能“大培訓”活動,2021年全市計劃培訓企業職工30萬人次。開展“萬名名師帶高徒”活動,2021年全市計劃完成師徒結對1萬人。
(二)發展職業技工教育。全面推行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和“二元”制。優化職業教育資源,支持市高級技工學校升格為泉州技師學院。建立全市一體化發展的產教融合協同機制,設立線上公共服務平臺;2021年培育建設25個產業學院、2個產教融合聯盟(集團)、4個產教融合實訓基地。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辦學,允許企業以資本、技術、管理、土地等要素依法參與辦學并享有相應權利,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創建民辦技師學院。力爭至2023年,建設1-2所技師學院。
(三)自主認定高技能人才。開展高技能人才自主認定試點工作,對企業生產實踐中有絕招絕活、業績突出、貢獻較大,被行業或企業公認達到高級工、技師水平的技能勞動者,可認定為高級工或技師。經認定的高級工或技師,在企業工作期間,由各地或企業給予一定的生活、住房補助。2021年遴選高技能人才自主認定試點企業100家,全年認定高技能人才1000名。
(四)建立產業人才表彰獎勵制度。建立以政府表彰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獎勵為主體和社會力量獎勵為補充的產業人才獎勵制度。推廣“以賽代評”“以賽選才”模式,積極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取得優異成績的選手按規定給予相應的榮譽和獎勵。
三、高層次人才。高層次人才是民營經濟發展的引擎。2017年我市實施人才“港灣計劃”,大力引進培養高層次人才,取得良好成效。截至2020年底,已認定14969人,其中引進921人。《若干措施》從人才醫保待遇、博士創新平臺、引才獎勵方面提出激勵措施,進一步增強人才獲得感,吸引各類人才來泉安居樂業。
(一)提高人才醫保待遇。對到我市就業創業的高層次人才,給予醫療保障優待,第一層次人才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目錄內醫療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醫療費用按90%報支;普通門診目錄內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報支40%。第二、三層次人才在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住院、特殊病種門診發生的目錄內醫療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醫療費用按75%報支;普通門診目錄內費用給予全額報支、目錄外報支30%,年度內實際報銷累計每人不超過8000元。
(二)設立博士創新平臺。支持企業申請設立國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對于新獲批設立科研工作站的,給予一次性100萬元建站資助。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科研人員,給予一次性3萬元培育資助。成立博士人才聯盟,分領域設立博士人才智庫,采取項目資助等方式,為我市產業轉型升級、科研項目攻關提供智力支持。
(三)鼓勵機構招才引智。支持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相關社會團體以及海內外引才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團隊),對引進對象被認定為泉州市引進高層次人才和團隊的,分別給予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一次性最高10萬元、15萬元的引才獎勵。對為我市企業引進初次來泉穩定就業且取得大中專院校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勞動力或熟練工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每引進1人1000元獎勵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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