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泉州市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若干措施》(泉政文〔2021〕1號)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
為貫徹落實省委十屆十一次全會和市委十二屆十三次全會部署,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新發展格局,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切實增強金融普惠性,推動金融更好保障泉州高質量發展超越,結合泉州實際,市金融監管局牽頭起草了《泉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泉州市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若干措施》。
二、主要特點
(一)提高針對性。一是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功能。對于依法依規開展的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在5%代償率內產生風險造成損失的,依法依規實行盡職免責。凈資產低于注冊資本的90%時,本級政府應于次年6月底前完成資本金補充工作。不考核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盈利水平,不納入隸屬集團經營業績考核范圍。二是推進大數據等科技手段在金融領域運用,加快建設“普惠金融大數據”平臺。
(二)突出創新性。一是促進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加快設立知識產權運營基金,推動建立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風險補償機制。二是支持銀行業機構利用動產融資統一登記系統為企業提供動產融資。三是在我市首次系統性開展在泉金融機構和駐泉金融監管部門打分制激勵評價,廣泛運用激勵評價綜合評分,強化政策導向。四是在全省率先鼓勵金融機構、小貸公司為后備企業及高管提供股權質押融資服務,最高獎勵30萬元。五是加快產融試點城市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縣(市、區)先行先試科創金融試點。
(三)提升獲得感。一是對成功股改的后備企業給予最高50萬元股改費用補貼,實現補貼前置化。二是通過基層專家服務團、問題清單責任制、“一對一”輔導、“一企一策”協調等措施實現改制、掛牌、上市全過程跟蹤服務,并給予上市、掛牌資金獎勵。三是對掛牌、上市公司成功發債且募集資金50%以上投資于我市的,最高獎勵100萬元。
三、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送審稿)》包括提高實體經濟信貸支持力度、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完善金融政策體系、優化金融生態環境等四部分二十六條內容。主要內容如下:
(一)提高信貸支持力度。一是促進信貸資金精準直達,主要是用好各類貨幣政策、鼓勵開展動產融資、支持縣(市、區)先行先試科創金融試點、推進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建設“普惠金融大數據”平臺,力爭小微企業信用類貸款增長20%。二是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增信服務功能,落實盡職免責制度,落實風險補償和業務補助,健全資本金持續補充機制,實行獨立考核。
(二)擴大直接融資規模。一是加快推進企業改制上市,支持企業股改,推進上市“育苗成林”工程,落實股改費用補助和上市掛牌獎勵,力爭2021年新增4家上市公司,至2023年新增10家。二是提升直接債務融資能力,支持民營企業發債,實行掛牌、上市公司發債融資獎勵。三是暢通企業股權融資渠道,重點是推動設立規模1億元創業投資基金,鼓勵縣(市、區)政府、國有資本設立“賦能型”產業基金,支持金融機構、類金融機構提供股權質押融資服務。
(三)完善金融政策體系。主要從激勵考評及人才培育引進著手,完善鼓勵金融業獎勵政策,加強正向激勵,強化政策導向。
(四)優化金融生態環境。一是幫扶困難企業,持續強化風險監測預警,支持企業化解風險,加快不良貸款處置。二是加快信用體系建設,用好信用評價,推廣“信易貸”,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三是持續深化整治非法金融活動,加快存量案件消化,推進非法金融活動風險早防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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