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共13條。主要從支持龍頭企業和明星梯隊企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企業上云和服務型制造等四個方面,加快推動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現對政策有關情況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指示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激發我市制造業活力和創造力,助推制造業創新發展、轉型升級,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
二、主要內容
《若干措施》主要從支持龍頭企業和明星梯隊企業發展、企業技術改造、企業上云和服務型制造等四個方面,推動我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
(一)引導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做優。主要是支持制造業龍頭企業圍繞增資擴產、改造升級、延伸鏈條、補齊短板等方面建設實施項目,積極做大做強,對產業龍頭企業產值(以納統數據為準)首次超過10億元、30億元、50億元和100億元的,由受益財政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和200萬元獎勵。我們的目標是,至2023年,力爭新增超10億元、超30億元、超50億元和超100億元產業龍頭企業分別為50家、10家、5家和3家。此政策由市工信局、財政局和各縣(市、區)政府,泉州開發區、泉州臺商投資區管委會負責兌現。
(二)激勵明星梯隊企業快速發展。主要是進一步加大明星梯隊企業培育力度,對列入我市明星梯隊培育名單的企業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的增量部分進行獎勵,對企業年產值(或營業收入)增速達20%以上,且企業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之和連續兩年保持穩定增長的,受益財政按企業當年比上年度新增繳納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市、縣兩級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單家企業獎勵不超過150萬元。
(三)支持明星梯隊企業兼并重組。主要是在《推進企業兼并重組的十條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明星梯隊企業兼并重組的支持力度,支持明星梯隊企業快速擴張,對列入我市明星梯隊培育名單的企業,收購兼并重組標的企業且收購規模達到2000萬元以上的,獎勵標準從原來按實際發生收購規模的2%提升到不高于5%,最高獎勵金額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由受益財政給予獎勵。
(四)支持企業技術創新。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支持創建制造業創新中心。為了促進科技成果快速轉化,實現產業化,政府支持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或產業園區平臺共同組建制造業創新中心,這是一種新型的產學研聯合體,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分別給予500 萬元、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二是支持企業創建各級企業技術中心。主要是對新認定的工業和信息化類的國家級、省級和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給予180萬元、80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目前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為10家、111家、75家,至2023年,力爭再新創建國家級、省級、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分別為3家、10家、15家以上。三是鼓勵企業技術中心進行研發設備升級換代。主要是對市級(含)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引進和購置研發設備,單臺套20萬元(不含稅)或總價100萬元以上,按不高于設備原值的10%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此政策由市工信局、財政局負責兌現。
(五)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主要是大力支持制造業企業采用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標準實施技術改造,市級財政按項目生產設備投資額(不含稅,且達到500萬元及以上)不高于7%的比例給予補助,對納入明星梯隊企業補助標準提高10%,單家企業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市級產業龍頭企業和明星梯隊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250萬元。此政策由市工信局、財政局負責兌現。
(六)鼓勵首臺(套)關鍵技術攻關。主要是鼓勵首臺(套)關鍵技術攻關。緊抓當前智能裝備產業發展迅速的機遇,支持我市企業開展重大裝備及數控系統、伺服電機等關鍵智能基礎件的研發應用,推進首臺套產品開發工作,提升我市裝備產品的技術創新水平。一是對獲得國家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保費補貼的企業,給予一次性200萬元獎勵。二是對被評定為省級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和智能制造裝備的裝備產品,給予一次性50萬元的補助。
(七)支持企業上云上平臺。主要是以企業上云提升企業發展能力、解決實際業務問題為出發點,通過將業務與信息化應用相結合,促進企業業務創新、流程重構、管理變革,加速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目前,工信部、省工信和市委市政府都非常重視這項工作。因此,我們在政策當中提出重點支持民營企業使用我市云服務商提供的云服務,對年度云服務費超過5萬元的企業,按照服務費的30%給予上云企業補助,單家使用企業年度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在后續的申報指南當中將進一步明確申報的條件。
(八)支持企業發展工業設計。主要是兩個方面:首先是支持企業加強工業設計基礎研究,鼓勵制造業龍頭企業、工業設計企業和專業研究機構探索“企業+平臺”模式爭創省級、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一是對獲批省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的申報主體企業,市級財政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批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的,市級財政再給予200萬元的補差獎勵。二是對制造業企業、工業設計企業獲批市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三是對獲得國家級、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市級財政再分別給予20萬元和10萬元的一次性補差獎勵。其次是支持行業協會、制造業龍頭企業、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平臺)舉辦工業設計綜合類、行業類工業設計大賽,并根據活動費用最高按50%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獎勵,每個申報企業原則上每年只享受一次政策支持,對市級財政專項支持的賽事將不再享受該政策。一是支持行業協會、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平臺)組織制造業企業開展工業設計工作坊(營)活動,給予行業協會、服務型制造公共服務平臺(示范平臺)每組織1家制造業企業開展工業設計工作坊(設計營)活動給予最高不超過2萬元獎勵,聯合組織的,只獎勵其中一個組織者,每年每個組織者累計獎勵最高不超過20萬元。二是對制造業企業開展工業設計工作坊(設計營)的,每場給予最高不超過3萬元獎勵,原則上,每家制造業企業每年只享受該政策一次。
(九)支持企業建設運營供應鏈平臺。主要是進一步培育我市優勢產業的供應鏈平臺,重點支持我市的紡織鞋服、水暖衛浴、建材家居、食品飲料、石油化工等優勢產業的龍頭企業、互聯網企業建設運營供應鏈管理平臺服務上下游企業,對平臺年交易額首次超過5億元、10億元和30億元的,分別給予15萬元、30萬元和9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十)推動企業間協作配套發展。主要是支持開展協作配套、產能對接等“手拉手”活動,一方面,龍頭企業一年里在本市向中小企業新增采購配套產品,按采購金額不高于1%的比例,給予龍頭企業不超過100萬元補助。另一方面,對中小企業為本市龍頭企業配套的,年加工產值500萬元(含)以上或加工費200萬元(含)以上,且協作配套產品銷售額占該中小企業年度銷售收入30%以上的,按不高于年協作配套加工產值的1%或年加工費的2.5%給予中小企業不超過30萬元補助。此政策由市工信局、財政局負責兌現。
(十一)培育發展服務型制造示范工程。主要是進一步深化國家服務型制造示范城市建設,繼續實施示范工程引領,積極組織開展服務型示范企業、平臺的遴選工作,其中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申報主體主要是我市的工業企業、制造業企業,服務型制造示范平臺主要參與推動生產制造業企業向服務型制造轉型提供服務工業和服務業企業。我市將組織開展服務型制造示范培育企業征集入庫工作,并優先從入庫企業中遴選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和平臺。對獲得市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每個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示范的,在市級獎勵的基礎上,市級財政再給予10萬元補差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示范的,市級財政再給予20萬元的補差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和省級示范,省級財政均給予一次性獎勵)。
同時,對獲得國家級、省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申報主體,負責服務型制造的1名高管人員可以分別申請納入泉州市第四、第五層次人才,并可以通過泉州市高層次人才網在線組織申報。
(十二)支持企業發展工業旅游。主要是支持發展工業文化和工業旅游,對首次納入國家工信部國家工業遺產項目的申報主體企業,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省級工業旅游示范基地的申報主體企業,市級財政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
(十三)支持物流業與制造業融合發展。主要兩個方面:一是鼓勵支持制造業企業改造升級廠內倉配一體化項目或新建智能倉配一體化項目,可以按照本政策的“支持企業加大技改投入”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于物流企業建設智能倉配一體化項目的,兩年累計設備、軟硬件(不包括土地和基建部分)超過300萬元的,市級財政按投資額最高不超過5%給予補助,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補助。二是持續提升物流企業服務制造業能力,進一步提升物流企業標準化服務、信息化服務水平,繼續鼓勵物流企業參加中國物流與采購協會組織開展的國家A級物流企業評估,對首次獲批國家3A級企業,市級財政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5A、4A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和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于由國家3A級晉升為4A級、5A級企業按補差兌現(如:由3A級晉升為4A級,市級財政再3A級獎勵的基礎上再給予20萬元的獎勵,以此類推)
對我市的物流園區獲批省級物流示范園區的申報主體,市級財政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物流示范園區的,市級財政在省級物流示范園區的基礎上再給予50萬元的補差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