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園·天璽灣 簽完承諾書成功安“樁”
走訪中,記者了解到,有的物業在小區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求業主提供安全承諾書后,便出具同意書,這部分小區大多是近幾年交房的新小區。
家住碧桂園·天璽灣的王女士三個月前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想著在自家位于地下停車場的停車位上安裝充電樁。了解申請流程后,她找到小區物業,希望物業能出具同意書。物業發給她一份《電動車自用充電設施安全承諾書》,承諾書上要求電動汽車車主、汽車生產/銷售企業、充電設施安裝企業分別作為甲乙丙方簽字蓋章。提交了這份承諾書,物業再出具同意書。
“汽車銷售企業一開始不肯幫我蓋章,我跑了好多趟,好不容易他們才答應。”王女士回憶,之后一切就流暢了起來,自用樁很快安裝完畢。
“其實安裝之前,在公共充電樁充電也挺方便,但是安裝了自用樁以后比較有安全感,不用擔心有時候要排隊在那等充電。”王女士說,目前小區大概有三四名業主在地下停車場安裝了自用樁。
記者了解到,像東海灣·十二宴、萬科城等近幾年交房的小區,業主簽訂承諾書后,物業便可出具同意書配合車主安裝自用樁。
東海灣·十二宴 給充電樁特配滅火器
在東海灣·十二宴一期11號樓下,一個充電樁醒目地架設在墻壁上,連接充電樁的電源線沿著墻壁走線,用鋼管包著。車位旁不到一米遠就有消火栓,消火栓旁還增設了兩個干粉滅火器,另一側的墻壁邊兩個干粉滅火器也嚴陣以待。
“新能源汽車更節能、環保,我們也可以理解業主,不過考慮到安全隱患,我們還是不太提倡在地下停車位安裝充電樁。”該小區物業陳經理告訴記者,2019年,小區安裝了第一個充電樁,目前整個小區一期、二期安裝了兩三個,安裝的業主同樣需要先簽訂安全承諾書,“小區2017年交房,沒有預先規劃設置,安全隱患還是有的,這個風險我們有義務告知業主。”
充電樁安裝后,物業在周邊增設了4個干粉滅火器,日常加強巡查管控,尤其是夜間,安排了單獨巡查。如果是監控沒有覆蓋到的地方,物業還會建議業主自己增設監控,以便隨時掌握情況。
新能源專用充電樁
部門
住建局 物業不具備審批資格 安全隱患仍是最大顧慮
事實上,物業單位主管部門住建局也認為應結合小區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并不贊成自用樁不管不顧地進入地下停車場,因為安全隱患始終是最大的顧慮。根據泉州市政府2015年發布的《關于貫徹省政府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八條措施的實施意見》要求,城市新建小區和公用停車場不低于20%的比例規劃和配置充換電設施。但在此之前的小區,并沒有相關的充換電設施規劃和配置,目前也尚未有小區完成配套電力設施改配建工作。國家明令禁止拉飛線、強弱電混搭,這就決定了在充電設施配套電力設施(母線、電纜、橋架等)改配建工作完成前,在地下停車場私自安裝自用樁仍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
“況且根據物權法,物業并不具備對地下自用樁安裝的審批資格。”市住建局相關科室負責人表示,地下人防工程屬于地下公共人防空間,所有權歸全體業主所有,根據相關文件要求,若要安裝自用樁,可以由業主大會、業委會依據文件,結合自身實際,明確物業服務區域內建設管理充電基礎設施的流程,并將相關內容納入物業服務合同,再由物業配合。
發改委 處于發展過渡階段 仍需多探索小區充電模式
記者從泉州市發改委了解到,目前市直相關部門也在探索充電樁進小區的多種方式,例如把公共充電樁建設及相關電力配套設施改造納入老舊小區改造、城市更新范疇,或者一樁多車等模式。
發改委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新能源汽車是未來汽車發展趨勢,但仍處于發展過渡階段,充電樁等配套設施也需要一個不斷完善發展的過程。目前全市已累計建成標準公共充電樁超過5500個,不少小區或者周邊輻射地段建設了公共充電樁。從現階段來看,若建設條件滿足,自建房、別墅區等可優先考慮安裝自用樁,小區居民則可考慮到就近的公共樁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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