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獲悉,日前泉州市醫保局聯合市財政局、衛健委出臺《泉州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工作方案》,明確在受種者知情同意自愿的前提下,本輪居民免費接種在議定價格范圍內的新冠病毒疫苗(滅活疫苗2劑次,其他疫苗接種劑次按照相應的免疫程序確定),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由接種地承擔,不區分是否參加基本醫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專項資金由醫保基金和財政補助按7∶3負擔。
《方案》指出,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專項資金用于保障2021年2月6日起發生的,在議定價格范圍內的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新冠病毒疫苗價外發生的儲存、運輸等配送費用,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異常反應補償費用以及超過一輪接種劑次的費用等,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專項資金不予支付。
對于外來人口,及未在泉州市參保人員在泉州市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疫苗和接種費用同樣免費。
“接種疫苗貢獻大,利己利人利大家。”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對于降低人民群眾感染病毒風險,加快建立疫情屏障,控制乃至消除疫情具有重要意義,關系到民眾生命健康,關系實現經濟社會秩序持續全面好轉。為做好泉州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工作,下一步,市醫保、財政、衛健等部門還將成立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協調機制小組和保障專班,及時、足額、精準地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種費用保障協調工作。(記者許奕梅 通訊員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