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自己的社保卡借給他人就診使用,違規嗎?在定點零售藥店可以用社保卡購買化妝品、生活用品嗎?5月1日起,我國醫療保障領域第一部行政法規《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正式施行,《條例》對涉及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員等的一些行為做出規定。泉州市醫保局加強政策宣傳的同時,也將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
《條例》對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基金、醫療救助基金等醫療保障基金的使用和監督管理進行明確和規范。日前,泉州醫保部門持續開展各項學習宣傳活動,幫助定點醫藥機構從業人員和參保群眾準確理解和掌握《條例》內容,進一步強化法制觀念,提高守法意識。同時,通過有獎競答、視頻彩鈴、公眾號推送、曝光典型案例等方式,對《條例》內容進行廣泛宣傳,進一步提高定點醫療機構、廣大參保群眾對《條例》的知曉度。
據了解,2020年,全市醫保部門檢查定點醫藥機構4100余家次,約談醫保定點單位185家次,暫停醫保服務47家,解除定點協議11家,暫停醫師醫保處方權5名,追回醫保基金7300余萬元,收取違約金3400余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涉嫌欺詐騙保線索2起,有效地維護了醫保基金安全。
泉州市醫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2021年,市醫保局將建立健全嚴密有力的基金監管制度體系,嚴格執行《條例》及其相關配套制度,主動聯合公安、衛健等部門深入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打擊醫療保障領域“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據”等欺詐騙保行為,加強參保人員就醫管理,規范定點醫藥機構醫藥服務和收費行為。切實守護好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不斷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記者許奕梅 通訊員王月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