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駕駛重型自卸貨車進出道路時,因低頭系安全帶,未讓正常行駛的車輛先行,導致發生死亡1人的交通事故,其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法院依法判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泉州臺商投資區交警大隊聯合多部門開展深度調查,因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李某所屬公司被罰款4.5萬元。
事故造成一死一傷
低頭系安全帶 司機大意釀成事故
去年5月10日10時48分許,李某駕駛閩C78183號重型自卸貨車在泉州臺商投資區杏秀路東園鎮秀涂村中交二航局攪拌站卸完沙子,從中交二航局門口駛出向左轉彎時,因低頭系安全帶,與沿杏秀路由東園鎮往秀涂村方向行駛、由莊某駕駛的二輪摩托車(后載林某)發生碰撞,造成莊某受傷、經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林某受傷及二輪摩托車損壞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泉州臺商投資區交警大隊依法對李某涉嫌犯交通肇事罪進行立案偵查。當年5月13日,李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經調查,泉州臺商投資區交警大隊依法認定李某承擔本事故全部責任。今年4月28日,惠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李某犯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
教育培訓不到位 車輛所屬單位被罰4.5萬元
事發后,泉州臺商投資區交警大隊啟動深度調查程序,并提請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成立調查組。泉州臺商投資區管理委員會成立了以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區規劃建設與交通運輸局、交警大隊、公安分局、總工會和東園鎮政府派員組成的事故調查組。調查組通過現場勘查、查閱有關資料和詢問有關人員,查清了事故發生經過、原因和性質。
深度調查結果表明,肇事的閩C78183號重型自卸貨車所有人為洛江區順興運輸有限公司。經調查,該公司雖把駕駛員李某納入教育培訓,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不到位。調查組建議由該公司深入開展教育培訓活動,切實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罰。
今年1月4日,泉州臺商投資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依法對洛江區順興運輸有限公司作出罰款4.5萬元的行政處罰。
交警提醒,各地道路運輸企業要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加強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依法依規對駕駛員開展安全守法、防御性駕駛、應急處置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保證駕駛員具備必要的安全駕駛知識,熟練掌握安全駕駛技能,保障道路運輸安全。(記者 黃楓 通訊員 趙美緣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