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工作方案》出爐
泉州擬建文旅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
為深化文旅融合發展,培育一批在全市可復制、可推廣的產業標桿和行業典型,加快文旅消費市場復蘇與擴容提質,推動泉州市文化旅游業高質量發展超越。日前,《泉州市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出爐。根據《方案》,到2022年,泉州將爭取創建5個以上市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到2025年,爭取創建8個以上市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
至2025年 創建8個以上市級示范區
據介紹,圍繞建設歷史文化強市,泉州將立足全域旅游示范縣(市、區),發揮泉州自然生態優越和多元人文的獨特優勢,以文化創意為核心,培育新型文化旅游消費業態,推動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在發展理念、產品創新、業態培育、品牌打造、公共服務等層面深度融合、協同發展,逐步形成產業要素齊全、輻射帶動性強,具有顯著競爭力和影響力的文化旅游消費集聚區和休閑旅游目的地。
以此為總體思路,到2022年,泉州將爭取創建5個以上市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進一步提升泉州文化旅游產業融合發展水平,促進泉州新型文化和旅游消費業態更豐富。到2025年,泉州擬創建8個以上市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屆時將推薦3個以上申報省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1個以上申報國家級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全市文化旅游產業規模、產業結構、產品體系和品牌形象全面升級。
四大任務 助推文旅產業融合發展
《方案》稱,此次創建工作包括四大重點任務——
加強頂層設計,科學推進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以資源整合和項目創新為支撐,以文化創意為驅動,發掘海絲文化、閩南文化、海洋文化、紅色文化等多元文化的旅游價值,提升旅游產品文化內涵,同時支持博物館、美術館等完善旅游服務設施,創建國家A級景區。
突出創新創意,提升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競爭力。以創建國家3A、4A、5A級景區等為目標,打造標志性文旅融合發展綜合載體,引領傳統景區轉型升級、擴容提質,發展海濱度假、低空運動、溫泉度假等新業態,建設海絲國家文化體驗公園、紅色研學旅行基地等特色文旅項目。
激發消費潛力,增強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后勁。鼓勵景區(點)設立公眾免費開放日,開展淡季景區門票和演出門票折扣優惠活動,大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等。
集聚優勢要素,優化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環境。針對后疫情時代自駕游、親子游、微旅游等新模式,加快旅游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拓展文化設施的旅游功能,開展農土特產和文創產品等線上線下交易服務。
自愿申報 專家評審后確定名單
根據《方案》要求,創建單位須具備明確的地理范圍和獨立法人資格,申報主體可以是縣(市、區)、鄉、鎮各級政府,也可以是街道等政府派出機構和村級自治組織,以及文化旅游項目運營管理機構等。
據悉,創建單位要求資源稟賦突出、配套設施完善,有明確的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規劃,年接待人數、綜合收入水平位居泉州市前列,發展態勢良好并且運營管理規范,在促進文旅融合發展中具有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其中,已獲國家、省和泉州市有關部門認定的“歷史文化名城”“歷史文化名鎮名村”等有望優先考慮。
據了解,泉州市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將遵循“因地制宜、自愿申報、擇優創建、示范引領”的原則,按照申報、初審、認定、創建、驗收等五大流程開展。在認定環節中,泉州市文旅局將會同泉州市文改辦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及相關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創建單位名單。自正式公布列入創建名單之日起1年內為創建期。(記者 張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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