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獲悉,近日,泉州市出臺《關于金融支持疫情受困企業的十條措施》(簡稱《措施》),從實施貸款貼息支持、爭取省紓困專項貸款、用好用足貨幣政策工具、推廣各類優惠貸款、保持信貸穩定性、實行差異化金融服務、推動股權融資、加強保險保障、優化地方金融組織融資服務、運用各類平臺等十個方面,拿出真金白銀為企業紓困解難。
貸款又貼息又降利率 還款困難可申請延期
據了解,《措施》提到,注冊地在泉港區、晉江市、安溪縣的受疫情影響行業的小微企業,包括制造業(含茶業企業)、批發零售業、交通運輸、餐飲、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旅游景區管理)六大類,自今年9月1日至年底前新發放(含展期)的優惠利率貸款(不含省中小企業紓困專項資金貸款),可享受0.5個百分點貼息,貼息期限為6個月,單家最高貼息10萬元。銀行業機構發放利率不超過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上浮0.5個百分點。上述三個縣(市、區)受疫情影響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已享受前三期省紓困專項資金貸款,可再獲得一次紓困貸款支持。
《措施》提出,人民銀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增加再貸款資金35億元,再貼現資金45億元,優先用于金融機構支持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和農業經營主體,支持地方法人銀行對受疫情影響較大到
期還本付息困難的普惠型小微企業實施延期還本付息、發放更多信用貸款。各銀行業機構要積極為企業辦理科技貸、科創貸、外貿貸、助保貸、創業擔保貸、銀擔批量擔保等優惠貸款品種,符合政策要求的將優先納入人民銀行支小再貸款支持范圍。
延長保險期限 促進融資對接
《措施》提到,各銀行業機構要將優化營商環境與支持企業紓困相結合,“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最大限度滿足融資需求,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并公布優化營商環境監督電話。同時鼓勵銀行、證券、基金等各類機構為泉州企業引入股權融資,按比例給予資金獎勵。
《措施》要求,各保險機構要對受疫情影響停工停產企業和重點項目適當延長保險期限,提高理賠效率,對受疫情影響出險客戶,可采取預付保險金方式。發揮出口信保作用,對新簽或續轉基本風險保障保單適當下調費率,對疫情影響企業優先理賠。
《措施》提出,對為泉州市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年底前新增(含展期)業務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收取的擔保費原則上年化費率不超過1%;國有控股的其他地方金融組織,酌情減免其利息、租金、服務費等相關費用,其中,對主要生產經營場所在泉港區、晉江市、安溪縣的小微企業和“三農”主體,下調費率水平30%。同時,合理延后付款期限,延長時間不少于30天。
此外,泉州市還將加快建設數字普惠金融服務平臺,暢通泉州小微金融服務平臺企業“抗擊疫情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等,促進融資對接。(海都記者董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