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4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李佳煒)泉州交警于日前發布消息稱,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飲酒后駕駛汽車違法犯罪行為的,經公安機關查實后,最高可獎勵3000元。昨日,泉州豐澤交警接到市民舉報線索,成功查獲一起醉酒駕駛機動車案件,該市民領到3000元舉報獎勵金。
據悉,這也是泉州中心市區舉報酒駕的首起獎勵。
市民領到3000元獎勵
1月13日凌晨4時許,豐澤交警接市民舉報稱,其在經過國道324線附近時,目睹一名女司機駕車停在路中,有酒駕嫌疑。隨后,豐澤交警五中隊民警立即出警趕往現場。當時,女性駕駛員蘇某渾身酒氣,坐在車內。
據蘇某供述,當晚她與朋友在洛江某KTV飲酒,酒后讓代駕將其送至城華北路華大泰禾廣場路段。代駕司機離開后,蘇某再次叫了代駕準備前往少林路。在等待接單的過程中,她自行駕車至西福西路汽車東站,之后便停在路中,直至被查獲。
經鑒定,蘇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207.01mg/100ml,已達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蘇某對其酒駕行為供認不諱。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其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今天下午,向警方提供酒駕線索的該名市民成功領取到3000元獎金。
據悉,為有效遏制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帶來的事故隱患,交警部門已建立酒駕舉報處警機制,鼓勵市民群眾積極舉報身邊發生的酒醉駕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將迅速核實、精準打擊,請廣大駕駛員莫存僥幸心理,真正做到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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