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5月26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趙美緣)26日,泉州交警部門向社會公布5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駕駛人名單,有1名駕駛人因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且在交通肇事后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禁駕名單
2021年11月12日1時19分,詹某醉酒后駕駛小型越野客車行駛至晉江市雙龍路磁灶鎮張林村路段,在人行橫道碰撞行人張某,造成張某受傷經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詹某駕車逃逸。
晉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認定詹某負本事故全部責任。晉江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詹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詹某作出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交警提醒】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以下兩種違法犯罪行為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各位駕駛人要引以為戒,杜絕酒后駕車,安全謹慎駕駛,嚴防事故發生。如發生交通事故,應依法履行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迅速報警、等候處理等法定義務,切記不可駕車逃逸、棄車逃逸或潛逃藏匿。
為全力預防涉酒交通事故的發生,連日來,泉州各地公安交警部門持續開展交通違法大整治統一行動,在酒吧、酒店、KTV、餐館、大排檔等涉酒場所周邊路段設卡檢查,廣泛發動群眾舉報,嚴查酒醉駕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