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8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趙美緣)日前,泉州交警部門向社會公布今年10月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的5名駕駛人名單,其中有1名駕駛人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4名駕駛人因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被終生禁駕。
2022年4月27日1時許,朱某飲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行駛至石獅市石泉二路時,摩托車碰撞到路沿石后摔倒,造成該摩托車乘車人黃某受傷,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石獅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依法認定朱某承擔本事故全部責任。石獅市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朱某犯交通肇事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五款之規定,公安機關依法對朱某作出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行政處罰決定。
【交警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具有以下兩種違法犯罪行為之一的機動車駕駛人,將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禁駕:一是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構成犯罪的;二是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
請各位駕駛人要引以為戒,杜絕酒后駕車,安全謹慎駕駛,嚴防事故發生。如發生交通事故,應依法履行立即停車、保護現場、搶救傷者、迅速報警、聽候處理等法定義務,切記不可駕車逃逸、棄車逃逸或潛逃藏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