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2月6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厲兆豐)近日,泉州一女子王某使用撿來的醫保卡到藥店購買物品,盜刷1100余元。隨后,王某被鯉城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
2022年12月底,王某在路邊撿到了一張醫保卡,卡上信息顯示卡主為林某。王某一時產生了貪念,沒有尋找失主,反而將醫保卡帶回家中。
2023年1月臨近春節,王某手頭緊,想買點年貨,遂萌生了去藥店盜刷醫保卡的想法。于是,她帶著撿到的醫保卡去了鯉城區興賢路兩家藥店,選購了1100余元的紅棗和藥材。因醫保卡未設置密碼,王某向店員報了卡上的名字和身份證號,順利完成了醫保卡結算。
2月1日下午,鯉城江南派出所民警在一商店門口將王某抓獲,王某對盜刷他人醫保卡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雖然王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且表示愿意賠償被害人的損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但是這種行為已經觸碰了法律底線,最終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四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廣大群眾要提高防范意識,保管好自身財物,為銀行卡、醫保卡等設置安全密碼;如遇卡片遺失,應立即掛失并及時更改密碼,防止被他人盜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