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6月29日訊(通訊員 郭志強 閩南網記者 蘇毓茹)29日凌晨,惠安縣公安局崇武海防派出所在轄區主要路口,開展夏夜治安巡查宣防集中統一行動。2時許,執勤民警發現在執勤設卡點不遠處一輛面包車正在倒車,試圖逆行離開。民警立即攔住該車輛,發現該車輛駕駛人楊某滿身酒氣。
楊某不斷聲稱自己剛考駕照,央求民警不要處理他,并狠扇自己巴掌,情緒較為激動。通過執勤民警的安撫和教育,楊某情緒逐漸平復并同意配合檢查。經現場檢測,楊某酒精呼氣測試結果為155mg/100ml,已涉嫌醉酒駕駛。
經調查,民警發現楊某曾于2018年4月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法院判處拘役,其駕駛證已被公安機關吊銷。今年6月,楊某重新考取駕駛證科目二,卻在還沒拿到新駕駛證時又因醉酒駕駛機動車被警方查獲。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惠安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酒后駕車害人害己,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請自覺做到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幸酒后駕車!